东汉太学生运动请愿:正义责任与历史局限
2009年07月29日 09:42《读书》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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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章懋《国子监策士》有一段慷慨激昂的文字:“前代太学诸生,有举幡而救鲍司隶者,有倡义而不污朱者,有杀身以争宰相之用舍者,有卷堂以论宰相之起复者,亦有优劣之差乎?诸君皆四海之英,由贡举而来,肯自处若人下乎?愿一吐胸中之奇,老夫当敛衽以拜下风。”(《枫山集》卷三《杂著》)石有《大学幡》诗:“博山炉小烟曲曲,汉鼎虽存已亏足。苍生但怨皇天痴,不信高安好皮肉。长乐宫中断袖起,相国府前人倒屣。关东王母正行筹,日下白虹空贯珥。东朝将相无所倚,何事复令司隶死。谁能砥柱障颓波,不若弹冠伏都市。孤幡扬扬生烈风,海内是非须有公。浮云蔽日不作回,天功正气自可凌。苍穹老臣若肯存,精忠遮道一言羞杀翁。”又有《再作太学幡》诗:“三尺布,逾仞竿。太学诸生朝举幡,谁其救者司隶冤。回天转日谅不难,请君先为遮道言。驰道不可行,使者安可闭。车马已没官,有过各宜悔。但愿相公屈于理,无使司隶屈于势,庶为邦家保廉耻。廉耻一坏公莫轻,拜尘颂功风始成。”(《熊峰集》卷八《七言古》)其中“孤幡扬扬生烈风”,“天功正气自可凌”句,表达了对“王咸举幡”的精神礼赞。

后世舆论对“举幡”事迹的追怀,体现了王咸壮举的长久的历史影响。也体现了“举幡”行为在相当宽广的社会层面形成的文化震动。翦伯赞讨论东汉末年的政治文化形势时,注意到“在野的处士、在朝的中下级官吏和太学的一部分学生这三种力量之平行发展,相互声援”(《秦汉史》,408页)。王咸“欲救鲍司隶者立此幡下”呼声所引起的后世的思想共鸣,依然主要发生在“在野的处士、在朝的中下级官吏和太学的一部分学生”这一社会层次中。

清乾隆帝《评鉴阐要》卷二“下司隶鲍宣狱纲”题下写道:“丞相官属不法,司隶钩止,职也。乃不问孔光,反捕从事,倒置已极。在孔光固不肯自劾,以免宣罪,但彭宣素称贤者,又为御史大夫,而有意脂韦,以闭距诏使曲为周内,鄙矣。驯致举幡太学,俨如聚众,当时之政,尚可问哉。”论者指责孔光、彭宣等,又批评“当时之政”,然而所谓“举幡太学,俨如聚众”,与历代文献中常见议论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这可能是因为身为帝王,对于“聚众”而形成对最高执政者的压力,怀有本能的戒心和敌意的缘故。

还有一种对这种“聚众”抗议行为表现出否定态度的人,也出现于在野士人即“处士”之中。东汉末年,名士申屠蟠多次不就辟举。《后汉书·申屠蟠传》还记录了他对于与迫害先进士人的“党锢”案相联系的太学生运动的态度:“先是京师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讦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节下之。太学生争慕其风,以为文学将兴,处士复用。蟠独叹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彗先驱,卒有坑儒烧书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间,因树为屋,自同佣人。居二年,滂等果罹党锢,或死或刑者数百人,蟠确然免于疑论。”申屠蟠认为,汉末士人“非讦朝政”的舆论形势,将导致“坑儒烧书之祸”的复演。而太学生的参政热情,也是否定的对象。后世一些学人对于申屠蟠政治表现和人生态度所谓“乱世保身”(《朱子语类》卷一三五)、“全身远害”(〔元〕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卷上)、“知几而深致”(〔元〕刘埙:《隐居通议》卷一一)、“卓乎其不可及已”(〔宋〕熊节:《性理群书句解》卷八)、“士之有识者可贵矣夫”(〔明〕崔铣:《士翼》卷三《述言中》)等赞美,当然也是对“处士横议”的否定。

“王咸举幡”这样的太学生的请愿,表现出了青年知识人作为执政集团的后备力量在进入官场之前即主动参与政治活动的社会责任心。这种责任的正义性长期受到肯定和赞誉。然而王咸们政治立场所决定的诉求内容和请愿方式的历史局限,也是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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