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互会:社会主义阵营的《关贸总协定》
2009年08月13日 18:14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1962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第16届会议修改章程,规定非欧洲国家也可参加。经互会首次对欧洲以外的国家开放。当年,蒙古加入经互会。

1962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各成员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草案)》,开始确立经互会的现行体制。章程确认经互会的宗旨是“通过联合和协调各成员国的力量,促进各成员国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加速其经济技术进步,提高工业不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成员国的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福利”。

1964年,经济互助委员会建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9月起,南斯拉夫根据专门协定参加经互会一些机构的工作,拥有咨询投票权。朝鲜、老挝、安哥拉、埃塞俄比亚、阿富汗、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莫桑比克等国作为观察员参加经互会活动。

1969年4月,经济互助委员会第23次特别会议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方针。

1971年,经济互助委员会建立国际投资银行。经互会第25届会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互会成员国合作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简称《综合纲要》)。根据《综合纲要》,经互会成员国将“加强和完善经济和科技合作与发展社会主义一体化”,并且规定在15~20年内分阶段实现生产、科技、外贸和货币金融的“一体化”。

1972年,古巴加入经济互助委员会。

1973年以后,经济互助委员会同芬兰、伊拉克、墨西哥和尼加拉瓜分别签订了合作协定。

1974年起,经济互助委员会派观察员常驻联合国。

1975年,经济互助委员会第29届会议上通过《经互会成员国1976~1980年多边一体化措施协调草案》,要求东欧各成员国根据这一草案修订各自的五年计划。

1978年,越南正式加入经济互助委员会。

1984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最高级经济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加强经互会成员国经济合作与科技合作基本方针的声明》等文件。同年6月和10月经互会第38次和第39次会议上,通过贯彻实施最高级经济会议的措施,研究了协调各成员国下一个五年计划及长远计划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特别是能源和燃料问题)。

1985年5月,经济互助委员会举行成员国主管经济的党中央书记会议,指出集体制订到2000年科技进步综合纲要的重要性,强调进一步加强成员国技术、经济的“独立性”。同年6月举行的经互会第40次会议,讨论了经互会国家的经济形势,尤其是科技合作等问题。同年12月经互会第41次会议通过了《到2000年经互会成员国科技进步综合纲要》。

1988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与欧洲共同体签署联合声明,双方互相承认,并正式建立关系。

解体

1990年1月,在索非亚举行的经济互助委员会第45次会议上,各成员国对彻底改造经互会达成了共识。决定成立专门委员会拟定对经互会各方面进行根本改革的构想,制定新的经互会章程。各国原则同意相互贸易将按国际市场价格、以自由外汇结算。但在实施进度和方法上未能达成一致。

1990年10月23~25日,经济互助委员会专家工作小组会议在捷克斯洛伐克举行,商讨与经互会改革有关的问题。与会者均肯定了将成为新的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和签署新的组织章程的意向。

1991年1月1日起,苏联同经济互助委员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均以自由外汇结算和支付。

1991年1月4~5日,经济互助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在莫斯科举行第134次会议。会议认为,经互会的使命已经结束,但不应中断成员国间业已形成的经济联系。决定成立一个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的开放型“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以取代目前的经互会。执委会通过了未来新组织的章程草案,并建议经济互助委员会第46次会议批准。但是由于各成员国对新组织的性质和范围存在分歧,最后一次经互会会议被一再推迟。

1991年6月28日,在布达佩斯举行的经济互助委员会第46次会议上,经济互助委员会正式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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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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