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首先引用几段最有代表性的对革命的定义来开始有关革命的讨论:
“革命是剧烈的、根本性的、暴力的对国家内部价值观、社会神话、政治制度、社会结构、领导权、政府行为和政策的变革。因此革命可以区别于叛乱、起义、政变和独立战争。”亨廷顿[1]
“社会革命”可以定义为“剧烈的,在国家、社会阶级结构上的根本变革,伴随着自下而上的反叛并且因此而成功。”斯卡波尔[2]
“革命是被压迫者、被剥削者的节日。没有什么能像革命一样让人民大众能够这样积极进步地创造新的社会秩序。”列宁[3]
“革命不是被创造出来的,革命是突然发生的。革命的发生和发展就象橡树生长那样自然,但它是生长于历史上的,它的根基来自深入的过去。”菲里普斯[4]
以上是不同的作者从政治学家、社会学家、革命领袖、历史学家的不同的角度来定义革命这种剧烈的社会变革,也许只有综合以上的评论我们才能对革命的定义有一个全面的理解。
革命作为一种特定的政治、社会变革的形式在西方历史学和政治学研究,特别是比较政治学研究中一直是中心课题之一。[5]要注意的是在有关革命的政治学学术研究中,实际上对革命在道德正义性上的评价并不重要。当然西方政治保守主义的奠基人伯克(Burke )曾通过对法国大革命深入尖刻的分析提出了对革命这种激烈、暴力、断裂的社会政治秩序变革方式的尖锐批评;而马克思、列宁等革命家则把暴力革命看作是历史进步的必然,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学说中革命是为了创建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手段。而且如果说在马克思那里革命主要还是历史进步的必然形式和正义体现,到了列宁那里革命已经成为完成共产主义目标的一个工具主义的课题。[6]但一般西方历史学家和政治学者更倾向把革命看作是人类集体政治行为中一种极端也罕见的变革方式,而且与人类社会现代化的进程相关联。他们认为对革命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的分析、研究和理解要远比简单的对革命的道德正义判断重要得多。
对革命的研究肇始于革命为什么发生的问题。第一种最简单的常识性解释是压迫与苦难造成社会下层反叛导致革命。但问题在于社会压迫和大众遭受苦难是广泛、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革命却极少出现而且只发生于特定条件下,所以压迫和苦难造成革命的解释不能充分解答革命为什么会发生。第二种通用解释是当国家政权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和治理危机时革命就会发生,而国家政权一般正是革命所推翻的目标。但很多情况下国家政权的统治危机造成其急剧的崩塌或是逐步的瓦解,不过剧烈的革命并不经常出现,所以政权危机导致革命的情形也非政治变革的常态。第三种常规解释是革命的发生是由于某些激进的意识形态引领人们选择激烈极端的变革方式。但激进意识形态只能在某些情况下引起革命而不能在所有情况下引领革命发生。所以这些常识性的解说都不足以回答革命为什么发生的问题,人们必须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理论才能充分解释革命的现象。
关于对革命的系统研究,西方学术界一般认为到现在为止已经完成了三个阶段(Goldstone ,2003,1-19):第一阶段是有关革命的历史学实证研究,第二阶段是有关革命作为一种变革的政治暴力现象的规律性的理论研究,第三阶段是关于革命的结构主义理论的解说。现在已经进入了对革命研究的第四个阶段:注重关于革命的代理人、意识形态、具体过程和结果的研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第一阶段对革命的历史研究。这主要是在上个世纪二十、三十年代,研究集中于对欧美近代史上最具经典意义的几次革命的观察、描述、分析和总结,如英国1640年光荣革命、美国1776年独立革命、法国1789年大革命、俄国1917年布尔什维克革命。这些研究者多为历史学家,他们主要的任务首先是准确描述每个革命的历史,然后在观察和综合比较中找出带有共同特征的规律性的历史经验。他们的研究发现了一些重要的规律性的几乎所有的“经典意义”(classic )革命的历史经验中都存在的现象:
1)在革命发生之前,有相当一批“知识分子”如新闻工作者、诗人、剧作家、作家、教师、神职人员、和受过专业训练的官吏,开始不再支持现政权并且开始批评政府并要求深入彻底的改革;
2)在作为革命对象的政权倒台之前,该政权通常对社会上改革的要求回应并开始实行一些改革措施;
3)政权倒台的直接原因常常是因为现政府面临深刻的、由于政权自身对一些严重的经济、政治、军事挑战无能应对而产生的危机而不是由于反对政权的革命势力的反叛行动;
4)虽然革命势力在推翻旧政权的问题上也许是团结的,但当作为革命对象的政权倒台后革命力量内部的分歧就会开始显现;
5)一般情况下第一个创立新政权的革命力量是相对温和的改革集团;
6)当比较温和的改革集团试图根据政治变革计划而在利用旧政权遗留下的政府组织资源重建政治秩序时,比较激进的用大众动员的新组织方式的革命力量开始发酵、在社会上增强支持力量;
7)真正的革命性的变革并不发生于作为革命对象的政权倒台之时而表现为代表新的大众动员组织形式的、激进的、选择不同路径的革命力量开始替代了温和的改革集团掌握政权;
8)因为剧烈的革命行动而产生的失序,激进的控制力量开始实施他们的政策,通常表现为革命力量用暴力强加给社会一个新的政治秩序;
9)那种发生在温和派和激进派、革命的维护者和外部敌人的维护者之间的争斗通常会导致革命势力中的军事领袖走到前台甚至建立绝对独裁统治以维持新政权和恢复政治秩序;
10)最后激进的革命阶段将为比较务实的现实主义的阶段所代替,而相对温和的改革力量也将最终建立革命后新的既成事实和政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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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毓朝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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