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憾:百姓对高房价的切肤之痛
2008年10月22日 10:19中新网 】 【打印

与泡沫作斗争

上世纪90年代,在海南爆发了第一轮房地产泡沫。

1992年,房地产业在有利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期。

很快,房地产在深圳、海南、北海等地掀起了第一拨热潮。以海南最为典型,短短三年时间,竟然出现了两万多家房地产公司,房价增长超过4倍。

1993年6月23日,国务院宣布终止房地产公司上市、全面控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业,次日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发布。

这一招可谓釜底抽薪。1995-1996年间,在海南留下了600多栋烂尾楼、18834公顷闲置土地和800亿元积压资金,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直到2006年,海南还未完全走出阴影。

另一个大涨行情从2001年左右开始。2003年,房地产被定位成支柱产业。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快速复制,一些制造类企业开始大规模进军房地产,各地“地王”纷纷登场。到了2005年,全国房价一路高歌猛进。有关部门开始统一步伐打出“组合拳”,实施调控。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4月,国务院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5月,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2005年春夏之交,以上海为首的房价开始回落,不少购房者感到自己被晒在高位,“房奴”成为当年的流行语。但是进入2006年,沉寂仅一年的北京、深圳房价率先悄然上涨,2007年春夏之交上海房价再次发力。

2007年,国家再次打出了组合拳,税收和信贷等政策进一步紧缩。2007年9月,央行、银监会发布第359号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39号令,规定对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分割发放土地证。

进入2008年,房地产市场观望气氛渐浓,成交量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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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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