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俑归属之争30年:到底属不属于秦始皇?
2009年07月24日 10:00新世纪周刊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除了秦始皇,还会是谁?”

本刊记者/张雄

两代考古工作者挖了30多年,证实着兵马俑确属秦始皇,但同时还是解释不了很多疑问

陕西兵马俑坑在2009年6月13日举行了第三次挖掘的启动仪式,这天是中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

35年前的3月29日,陕西省临潼县骊山北麓,西距秦始皇陵约2公里处。9位西杨村抗旱打井的农民偶然挖出了一些真人大小的俑头、躯干和大量的陶俑碎片。层层上报后,将相关文物带回县里。几十天后,几尊完整的武士俑终于被拼接、修复成功。

临潼县一时难以对文物的性质和时代做出明确界定,于是此事被很快上报到省里。1974年5月,新华社记者蔺安稳知道了情况。回京后不久蔺安稳将此事写成内参,刊登在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2396期,标题为《秦始皇陵出土一批秦代武士俑》,短短四五百字将陶俑发现经过描述了一遍。文章中并未明确说明出土的武士俑是否为秦始皇的陪葬品,但这篇文章已经将兵马俑和秦始皇陵紧密联系在一起了。

“结论是30年一铲一铲挖出来的”

1974年7月6日,中央对“秦代武士俑”的批示,正式向陕西省委、省政府作了传达。经国家文物局批准,陕西很快成立了考古发掘队及发掘领导小组。考古队最初只有4个人,时年42岁的袁仲一被任命为考古发掘队的队长,发掘队一行人带着行军床等行李和发掘工具进驻考古工地。袁仲一1963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进入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工作。接手秦俑的发掘工作后,袁仲一长期主持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勘探和挖掘,曾被学界称为“兵马俑之父”。

袁仲一是“秦始皇兵马俑”论点的坚决支持者。“这不仅是我的观点,也是国内外考古专家的基本观点。得出这一结论,是两代考古人员经过30多年一铲一铲挖出来的。”

袁仲一原本预计一个礼拜时间就可以完成的挖掘工作,不料一干就是一年多。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罕见的、超乎想象的大型陪葬坑。袁仲一挖了很多的试掘方,也找到了1号兵马俑坑的边界,但却仍旧不敢下结论。考古队又对1号坑进行了复探,几乎照顾到了俑坑的每一处细节。最终的试掘工作在1975年6月底结束,而有关兵马俑坑在学术上的定性,即兵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这一观点正是在这时才得出的。此后,兵马俑才开始以“秦始皇的陪葬”的身份被公布在大众媒体上。所以,袁仲一表示,对兵马俑坑进行的定性建立在历时一年多的勘探和发掘、研究工作之上,是可靠的。

铁证“吕不韦戈”

在兵马俑1号坑中出土的文物中,有23件带有始皇纪年铭文的铜兵器,分别从秦始皇3年到19年,其中的6件“吕不韦戈”,纪年有秦始皇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如秦始皇三年的“吕不韦戈”,是袁仲一认为兵马俑是秦始皇所有的证据。

吕不韦戈上有“三年相邦吕不韦造 寺工丞义 工”铭文。“三年”指秦始皇三年,吕不韦是秦始皇的丞相;“寺工”是秦始皇时期中央主造兵器和车马器的官署机构,“”为主造工师人名;“丞”为主造工师助手,“义”为人名;“工”为具体制造的工人,“”为人名。由于晚期器物不可能出现在早期墓葬,因此可以证明俑坑是秦始皇时期建造的。

“在《文物保护法》上就有‘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之分。秦俑坑出土的‘吕不韦戈’属于可移动文物之列。”陈景元的观点是,戈是一种可移动文物,“吕不韦戈”在全国很多地方一直都有发现。它可以出土在后人的墓葬中,也可进入遭到后人破坏的前人墓葬中。袁仲一也多次表示:俑坑焚毁前遭到大规模人为破坏,并劫走大量兵器,俑坑内留下外来人的东西,是很正常的事情。在1974年以前,兵马俑已“被人发现30次以上”。

袁仲一介绍说,俑坑建筑所用砖与陵西建筑遗址发现的砖在大小、颜色、纹饰、火候、质地、重量上完全相同,甚至连砖上陶文的内容、文字风格、戳记方法也没有丝毫差异。铁建筑构件的型制与陵西遗址发现的铁构件也一模一样。由此说明俑坑建筑材料与陵西遗址所用建筑材料是同时制作,只要陵西遗址属于始皇时期的结论不错,秦俑坑也只能是秦始皇时期。

兵马俑坑内的陶俑与秦始皇陵其他陪葬坑出土的陶俑,造型风格和制造工艺相同。如秦始皇陵封土西侧内外城之间的曲尺形马厩坑出土的陶俑,其大小、服饰、冠履、发型及制作方法,和一二三号俑坑出土的一些陶俑完全相同。这证明二者是在同一时期、由同一批艺术匠师塑造的,都是秦始皇的陪葬品。而且,一、二、三号俑坑出土的数十件拉车的陶马和骑兵的鞍马,其造型、神态和细部的刻划手法,与秦始皇陵出土的铜马相同。如马的造型,都是头部较重,鼻骨隆突,颈厚稍短,甲低,脊背宽博,胸部较广,四肢发育较好,属于我国西北部的河曲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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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雄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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