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时谈辛亥革命:“推翻帝制”算不上功劳
2009年05月26日 11:08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了解这个中国社会转型期屡见不鲜的现象,我们才能比较准确理解他这一类统治者新旧参半的言行。例如,袁世凯当上大总统后,既标榜法治,又成立军政执法处,可以不经法定程序,搜查住宅、逮捕乃至处死有关人士(湖北革命元勋张振武就是如此"就地正法"的)。又如,口口声声"依法治国",又对当时的宪法--《临时约法》规定的公民自由视而不见;把封报刊、抓记者、检查来往信件等侵犯言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犯罪行为统统不当一回事。

这不等于说在民国时期,他的作为一无是处。

袁世凯是被政治错误埋葬的。但即使在政治领域,最少有几条也是应该肯定的:

首先,执政的第一年,就制订了《国会组织法》,接着又依法进行选举,并在1913年初召开了国会。

其次,1913年1月9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表明他有意建立现代国家机关。其中规定文官高等考试,以国法学、刑法、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经济学和财政学七种为主科,一定要考。商法、政治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通商约章等五种为附科,应试者自择其一。这些科目设计很有意思,如果主科加上外语、电脑两门,用来考选今日中国的高级文官,我们的官僚机构一定大不一样,必将对建立真正的法治国家大有裨益。顺便说说,有些朋友老觉得废掉科举有点可惜。冷静想想,除了现代社会职业分化,为知识阶层开辟了远非科举这座独木桥可比的众多上升途径外,即使以官吏选拔来说,这样的文官考试不是更高明吗?

再次,他推行军民分治,一再下令军警不得干预政治,也是完全正确的。

总的看来,在1913年3月20日暗杀宋教仁事件发生前,他的施政有可取之处,不能一概抹杀。

友:不能光看表面,他是野心家!例如,在冠冕堂皇的军民分治背后,无非是冀图剥夺国民党都督的权力。

袁:中国知识阶层有两个奇特的传统:一是正心诚意的老传统,动不动就先审查道德取向和人们的动机。其实,野心、雄心有多大区别?道德判断受判断者的主观影响很大;从社会生活的全局看,有些政治人物的道德缺陷,也无关宏旨,尽管它往往令人恶心乃至气愤。他们大都是政客,把他们当圣人,是幼稚者的蒙昧。对政治人物,与其追究其道德,不如认真关注他在制度建设上的取向和作为,那才是影响深远的东西。恰恰在制度层面,袁世凯在执政第一年有可取之处。

另一是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新传统。以军民分治来说,提倡者是袁世凯、黎元洪;胡汉民、李烈钧等国民党都督则反对得很厉害。是不是胡汉民、李烈钧等革命家就代表正确路线?不一定。当时的总理唐绍仪(国民党人)说得好:"绍仪等按之东西各国,皆恃此法(指军民分治)以为治,行之久远,因进于强盛之域,我民国自当引为导师。"9黎元洪不学无文,但他的智囊给他写的鼓吹军民分治的通电,洋洋洒洒有声有色:"自各省光复,军人柄政……文武兼资,古难其选……学识所蔽,左道乘之"。"司法独立,宪国所同……自重兵在握,任意执行,假军法为护符,视民命为儿戏"。"军民并辖,积厚培高,权力之雄,罕与伦匹……稍拥重兵,即图反侧……兵连祸结,更嬗为雄。""内讧不息,外患相乘"。"消隐患于无形……惟有将军务民政划为二途。民政长综揽政纲,必须选诸议会,命诸政府……司法独立,直隶中央……每省定一都督,转辖军队,悉归中央委任节制,一除干预政治嬗举军官之弊。"10如果不以人废言,应该承认这是一篇掷地有声切中时弊的好文章。

反对的理由归纳起来,无非一点:"国本未固,乱机四伏,而欲使军政民政划然分立……不相统属,一有缓急,依恃何人?……设使都督于军政之外,号令不行,财政计划势难过问,一有贻误,饷无所出,兵何能戢?"11我想,这里对危机和如何解决危机两方面的判断都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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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伟时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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