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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并不是商业化
新京报:有了版权,孔子标准像今后会被制作出来出售吗?
王:有人要的话,也是可以出售的。
新京报:价格呢?
王:暂时还没有定。
新京报:准备卖给哪些人?
王:下一步的工作首先是进行推广,在机场、车站以及奥运会、世博会的场馆都要进行推广。
新京报:既然标准像可以出售,那还有一个问题,作为版权所有机构,基金会会对生产厂家有什么限制吗,或者说会指定生产厂家吗?
王:应该要指定的,但不是说那个厂家生产就要收人家多少钱,而是说厂家生产的产品在技术上应该达到要求,规格上也应有所规范。这是一种合作,而不是出售版权。
新京报:能不能理解设计孔子像有商业目的?
王:设计孔子标准像我已经说过了是为了文化交流的需要,我们提供一种范本供大家使用,没有什么商业目的。
现在有一种误区,一提到版权之类的事,有些人马上就条件反射,开始跟商业炒作联系起来。其实,有些人说是为了商业目的,可能是对这种公募基金会不是太了解,基金会本身就是具有公益性的,具有募集基金、接受捐款的功能,其主旨是为组织和支持海内外学习、研究、传播和弘扬孔子儒家思想精华。
谁会使用标准像
新京报:据我们了解,有些机构已经明确表示不使用标准像,我在网上看到,天津文庙已经作此表态。
王:标准像不是一个强制的要求,每个单位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就像我国的方言南腔北调,种类繁多,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但也不会要求取消方言,不说普通话那是个人的事情。
新京报:那设计标准像的社会意义该如何体现?
王:道理刚才已经说了,用不用是具体的单位和个人的事,还拿普通话为例,国家坚持提倡、推广普通话,是为了更好地沟通和交流,不能说有人坚持说方言,就该停止对普通话的推广。
新京报:那现在有组织明确表态会使用标准像吗?
王:全国文庙高层论坛上有不少单位和个人表示要使用孔子标准像,9月23日,首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孔子教育奖”在孔子故里曲阜颁发,就使用了孔子标准像。
新京报:但这个奖项是山东省政府和济宁市政府向联合国申请并出资设立的,而孔子基金会的办事机构就在济南,这能说明问题吗?
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使用标准像说明他们愿意接受,不是山东政府和基金会强加给教科文组织的。
新京报:有人觉得设计孔子像只是一种艺术创作,它对传播孔子思想和儒家文化并无多大价值。
王:这是没有答案的争论。
现在很多的争论其实是在讨论两个问题,一个是学术问题,一个是文化传播问题。
在传播孔子精神的过程中,孔子像只是一个载体。但一些人在讨论孔子像时其实已涉及学术方面的讨论。
就像研究《论语》的专家,他不去从事学术争论,而非要去讨论载体,争论是竹简更利于传播,还是印刷本更利于传播孔子的思想。所以这样的争论是没必要的。
作者:
钱昊平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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