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刘瑾:一个被千刀万剐的专权太监(图)
2008年10月29日 09:56新华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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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加自己的权势,刘瑾还建立了另外的特务组织“内行厂”,权力在锦衣卫和东厂、西厂之上。通过特务来监督官吏和百姓,制造恐怖气氛,维持自己的专权。有了权势之后,刘瑾和很多贪官一样也开始敛财。他的手法也没有什么创新,索贿、受贿、贪污,都是一般的手法。只不过他的胆子比一般的贪官大了很多,因为并没有人对他进行制约。

有个叫刘宇的人,刚当上巡抚时,用万金向刘瑾行贿,使刘瑾喜不自禁。后来刘宇又先后给了刘瑾几万两银子,结果一直升迁到兵部尚书的位子上。其他的官员多数是害怕刘瑾对自己打击报复,进京朝拜述职时总是要向刘瑾行贿,叫做“拜见礼”。少则上千两,多则5000两。有一年,考察地方官时,竟有人贿赂两万两银子。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谢”刘瑾,叫做“谢礼”。送少了还不行,否则会马上撤职,但如果你赶紧追加银子,官职又能马上恢复。官位基本上成了刘瑾手中卖钱的商品。

接受别人的贿赂之后,刘瑾还枉法行事,甚至制造冤狱。御史葛浩原来因为触犯了刘瑾,被杖责后贬为平民,刘瑾却收下了葛浩仇人的贿赂,找借口又将葛浩押进京城,处杖三十。

刘瑾的专权不但使朝政混乱不堪,他的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官员们向他行贿后,必然要加重剥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好反抗。在刘瑾被处死后仅仅几个月,京城地区便发生了刘六、刘七起义。

刘瑾的权势越来越大,最后竟想当天下老大了,他私自刻了印玺,暗造弓箭,企图寻机夺位。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刘瑾只顾自己作威作福,没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视着他的一言一行。因为他们向刘瑾要权办事时,刘瑾总是不肯照顾,时间一长,矛盾逐渐激化。

1510年4月,武宗派都御史杨一清和七虎之一的太监张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乱。叛乱平定之后,杨一清在向武宗报告战况时,同时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其中包括谋反。

武宗对别的事情不在意,一听有人要谋反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结果发现了印玺、玉带等禁止百姓和官员私自拥有的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

当年8月,刘瑾被处以凌迟,也就是千刀万剐,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这是顺应天时(季节变化),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原来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一文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吃下,以解心头之恨。

明朝的宦官专权使清朝充分总结了教训,所以在清朝对太监管束很严,没有出现过太监专权的情况。(本文摘自《宦海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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