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保安机关
贝利亚提出的对保安机关的改革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将内务部各种“生产、经营和建筑单位”转交给各经济部委;将古拉格(劳改营劳改队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移交给司法部。
3月17日,贝利亚向马林科夫提交了“关于移交苏联内务部一些单位的报告”,第二天又提交了《苏联部长会议关于移交内务部一些单位的决议草案》。他在这两个文件中提出,鉴于内务部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决定将内务部的各生产经营总局、建筑局、工业企业连同其下属的全部分厂、建筑分队、办公用房、辅助部门、科研机构、设计机构以及物资、生产规划和建筑规划、全部材料和设备、1953年度的拨款,分别移交给各相关的政府经济部门。
3月28日,贝利亚又向部长会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移交劳动改造营的报告”和《关于将劳改营和劳改队由苏联内务部移交苏联司法部的决议草案》两个文件。《草案》规定,将苏联劳改营劳改队管理总局、少年劳教队管理处,各共和国、边疆区和州的劳改营劳改队管理局、少年劳改队管理处,劳改营(特别劳改营除外)、劳改队,管理未成年犯人的少年劳动队、少年劳动教养队、少年收容遣送站,劳改检查机构,以及它们下属的所有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工厂、建筑单位、辅助部门和为劳改营劳改队总局系统培养干部的学校,由苏联内务部移交给苏联司法部。
第二,停建或取消内务部的某些基建项目。3月21日,贝利亚向部长会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重新审议1953年一些基建项目的报告》,4天后又提交了《苏联部长会议关于修改1953年建设计划的决议草案》。指出,鉴于内务部各单位施工的某些基建项目的建设最近几年对国民经济来说并非刻不容缓,而且其中的一些项目需要消耗相当大量的金属、建筑材料和其他技术材料、设备以及劳动力,停建或取消这些建设项目是适宜的。这些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技术设施、铁路和公路、工厂三个方面共计20项,总预算额为492亿卢布。
第三,严令办案人员依法办案。4月4日,贝利亚发布了《关于禁止对被捕人员采取任何强制和体罚措施的命令》。《命令》指出,经调查,在原国家安全部机构的侦查工作中存在着粗暴歪曲苏联法律、逮捕无辜公民、肆意伪造侦讯材料、大量采用各种惨无人道的刑讯手段等情况。“这种残暴的‘审讯方法’造成的结果是,许多无辜被捕者被侦讯人员搞得体力衰竭,心力憔悴,其中有些人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作伪的侦查员利用被捕者的这种状态,把事先炮制好的所谓反苏、间谍、恐怖活动的‘供词’偷偷塞给他们。这种恶劣的侦查方法把办案人员的工作引上了歧途,国家安全机构也转移了与苏维埃国家的真正敌人作斗争的注意力。”有鉴于此,命令在内务部机构中对被捕人员不得采取任何强制和体罚措施,在侦查中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准则。办案人员“今后若违反苏联法律将最严厉地追究责任,直至不仅将直接责任人而且将其领导者送上法庭”。
第四,严格限制内务部特别委员会的权力。6月15 日,贝利亚向中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限制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权力的报告》和《苏共中央主席团关于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的决议草案》、《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条例草案》等几个文件。在《报告》中,贝利亚首先指出了1934年11月5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国家保安机关内设立特别委员会时所授予给它的几项权力,接着又一一指出了在此后的岁月里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中央政府所授予它的其他诸项权力,然后他写道:“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苏联原国家安全部滥用授予它的广泛权力,在特别委员会上不仅审理了出于办案和国家利益考虑不能移交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而且制造了没有充分证据的假案。考虑到从国家利益出发没必要保留授予特别委员会的权力,苏联内务部认为必须限制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的权力,只允许它审理出于办案和国家利益考虑不能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并依据现行的苏联刑法,采用不超过10年的在监狱、劳改营关押或流放的惩治措施。同时,苏联内务部认为,应当重新审议由联共(布)中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部长会议最近几年颁布的与苏联刑法相矛盾的苏联主管机构的命令和决议,以及授予特别委员会的广泛惩治职能。”
在《条例草案》中,贝利亚写道:“出于办案和国家利益考虑不能在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后送特别委员会审理”;“若苏联总检察长不同意特别委员会的裁决,他有权向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提出抗诉。在此情况下,特别委员会的裁决在审议总检察长的控诉之前暂停执行。”
然而,当中央主席团开会讨论贝利亚关于限制特别委员会权力的建议时,赫鲁晓夫却在莫洛托夫和卡冈诺维奇的支持下公开表示反对这一建议。他说:“我坚决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样就要修改整个逮捕、审判和侦查体系。它是随意性的。而关于判决20年或者10年的问题,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可以先判10年,然后再判 10年。已经有过这样的事。我们收到一些文件说,实际上有这种方法存在。因此,我坚决反对。”在此情况下,贝利亚只好收回自己的这一建议。一个月后,赫鲁晓夫在揭批贝利亚的七月中央全会上发言时解释说,他之所以“坚决反对”,是因为“贝利亚没有提出撤销特别委员会,而要保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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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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