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席卷全国的谣言 割生殖器造原子弹(图)
2008年02月26日 07:39深圳新闻网 】 【打印

若隐若现的集体记忆

“毛人”、“水怪”源于民间传说,“毛人”见于《山海经》等古籍,后来不断有相关传说。“水怪”的传说则至少在战国时期李冰治水时就有,后来“水怪”、“水鬼”更是古代文学中常见的元素。这些由民间传说构成的一种虚幻的集体记忆,在民间以口述的方式延续,并且通过文艺作品的形式传播。

对“毛人水怪”,江苏省曾有一个官方的解释认为始于沭阳县房山区,不过这种说法不太准确,因为至少在1953年以前“毛人水怪”的传说就存在。从现有资料来看,最早在1947年就有“毛人水怪”谣言。1947年夏秋之交,江苏省大丰县(苏北地区)就盛传“毛人水怪”。说此物每到夜间便从河中爬上来,挖人眼睛,扒人心。民众惶惶不安,一到夜晚,到处风声鹤唳,家家整夜点灯,有些群众集体住宿。后来捉到一个假装“毛人水怪”的人,此人因在土改时被划为富农,分掉六亩田,怀恨在心,因此造谣和装神弄鬼。1949年7月,“水鬼毛人”谣言曾经在刚刚解放的安徽蚌埠市流传。1949年10月,江苏省灌南县局部地区也流传过“毛人水怪”谣言,当时的连云港地区政府发出布告,号召群众揭穿“水怪”谣言,追查破坏分子。在镇压反革命前,连云港北部与山东省交界的赣榆县的会道门传播谣言说,“共产党放出水鬼毛人,挖人心人眼,扒孕妇的胎儿,送给苏联造原子弹”。大丰县、蚌埠市、赣榆县与灌南县之间均相隔数百公里,由此可见“毛人水怪”有浓厚的民间基础。由于民间对“毛人水怪”保持记忆,1952年夏,江苏省有匪徒在荇丝湖、大运河—线奸污妇女、行劫客商,诡称自己是“毛人水怪”。其实类似的谣言此后也没有真正绝迹。有资料显示,1955年安徽省来安县,“毛人水鬼”谣言又起,不过很快被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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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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