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初:林彪竟被迫为叶群写“处女证明”
2009年01月23日 08:30新华网 】 【打印

林彪有桩“娃娃亲”

翻开林家保存的《林氏宗谱》,林彪的名字后面写着三个妻子,列在第一位的是汪静宜,列在第二位的是刘新民,也就是张梅,列在第三位的是叶群。

汪静宜原名汪伯梅,比林彪小一天出生,与林彪订婚后,按林家的提议才改名汪静宜的,汪静宜的父亲汪友诚与林彪的父亲是最好的朋友。随后按当地风俗,林家在1914年农历正月初四办了两桌订婚酒席,当时的林彪只有7岁。

1925年7月,林彪从武汉共进中学毕业回家小住数日,一天他的婶娘贾氏问林彪:汪家姑娘可是一个标准的大美人啊!你今年都已经18岁啦!怎么不把她娶回家来呢?林彪从订婚就常听人们夸她的“媳妇”漂亮无比,但他从没有见过面,经婶娘的说服,林彪回家就向父母提出在年底把汪女娶回家,他的母亲陈氏听后十分高兴,他的父亲随手翻开老皇历仔细查找一番后,认为年底结婚不吉利,加上他们家经营的布厂又十分不景气,此事也就没有再提起了。

1925年10月,林彪考入了黄埔军校第四期,随后与家里的联系就中断了。大革命失败后,林彪就与家里彻底失去了联系。直到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后,林彪才与父亲通了信,知道儿子的下落后,林父就立即给林彪写信让他派人把汪静宜接到延安去结婚。这时的林彪不仅受到了新思想的洗礼,而且在“抗大”还兼起了领导职务。为了逃避这门婚事,林彪就匆忙与刘新民结了婚,并把两个人的照片邮给了林父,林父收到信后向汪家说明原由,汪家人气愤不已,但又无可奈何。

后排右一是张梅,米脂姨,“陕北一只花”(资料图片)

“陕北一枝花”林彪追到家

张梅算是林彪真正的第一位妻子,关于张梅与林彪何时结婚,各种书刊上说法不一。

不管林彪与张梅的婚姻是如何开始的,但他们最终的结局还是以离婚而告终。张梅原名刘新民,是陕北延川人,陕北有“四宝”,即“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清涧的石板,瓦窑堡的炭”,张梅又是出类拔萃的,被当时的人们称为“陕北一枝花”,其长相算是女人中的极品,这让林彪无可挑剔,但两个人之间性格的差异却非常大,张梅性格开朗,活泼好动,而林彪却不善言辞,经常是静静地坐着,然后表情木纳地陷入深深的思考中。张梅常去外面最热闹的地方,这让林彪非常反感,林彪常常为此大发脾气,甚至于阻止她外出,两人间的矛盾越来越大,1942年1月两人在苏正式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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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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