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藤博文
陆奥宗光
中国外交官不仅被士林视为“鬼使”,在官僚体系的设计上,也被作为“等外品”处理。根据清廷的相关规制,外交官并非实职,而只是“出使某国钦差大臣”,临时差使而已。清承明制,“实职”与“差使”有天壤差别,“实职”乃是经过吏部铨叙的经常性官职,被纳入升迁考核的完整体制,而“差使”则是临时性的差遣,等于是现代的“出差”,差使完成仍回原职。最典型的“差使”有所谓的“巡按”(清初废止)以及派赴各地的考官、学政,学政的差使时间很长,三年一任,任满官复原职。
外交官只是作为“差使”,而且在制度设计的时候,没有明确“销差”回国后的“政治待遇”,这一放洋就是多年,与官场的联络自然要稀疏乃至中断,对官员的升迁有相当不利的影响,出任“鬼使”无疑是自断前程。
使节之外,随员更为难得。当时的洋务人才本就不可多得,制度设计上又没有“给出路”,郭嵩焘以降的各驻外使节,其遴选随员均十分困难,朝廷便只好将驻外使馆的人事权悉数下放以为弥补,但这又造成各使节自行其政,外交官职衔混乱,发展到后来各使馆冗员充斥,外交经费浪费浩大。
这样的局面,一直维持到八国联军侵华后,在列强逼迫下,总理衙门改组为外务部后,外交官才被纳入实职序列,责、权、利才统一起来,并对各使馆员数、品秩、等级、月薪及出使各大臣应支经费制订详细章程,职业化外交官队伍的建立才算真正开始,中国外交方告别“鬼使”时代。
“鬼使”时代的中国外交体系,被看作类似前朝“理藩院”的“统战机构”,地位低下,难有作为,在国家大事上并没有什么发言权,再加上人才缺乏、庸人泛滥,对于外交事务多奉行鸵鸟政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勉强维持“洋务”,自然难以为国家战略决策提供重要意见。晚清相当多的涉外事件,尤其是义和团运动等大事件,虽然本质上是中外、民教之间的利益冲突,但中国外交官的颟顸、因循怕事,未能防患于未然,也是造成冲突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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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儿简思(澳大利亚)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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