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攻倒孔祥熙
2008年04月28日 08:44《百年潮》杂志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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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等人的提案经参政会通过后,其经历是: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密送国民政府核办”;国民政府转发行政院;行政院“密交财政部核办”。1946年2月,财政部报告处理情况,自我夸耀称:本部人员如发现,或据报“有贪污渎职等情事”,“均经派员严查,分别惩办”;“如有触犯刑章并移送法院办理”。至于傅斯年提案中的派员彻查要求,则称“似无必要”。两个“密”字,几句官话,将盖子严严实实地捂住了。

民主和法治是治理腐败的必要条件。孔祥熙的倒台,国库局贪污案的曝光,和抗战时期国民参政会这一特定的民主形式的存在有关,但是,当时参政会的民主权力是极为有限的,司法又不能独立,蒋介石控制着包括党权、政权、军权在内的各种最高权力,为了护卫豪门利益,维护自己的统治,自然不可能按傅斯年等人的要求彻查,也不可能将案情大白于天下。

主张没收孔祥熙家产

孔祥熙虽然倒台了,继起的宋子文也没有好多少。看来看去,傅斯年逐渐对国民党绝望起来。

1947年3月23日,胡适致函傅斯年,认为蒋介石有“决心改革政府之诚意”。28日,傅斯年复函胡适,对此表示怀疑,函云:“现在改革政治之起码诚意,是没收孔宋家产,然蒋公在全会骂人仍言孔宋不贪污也。孔宋是不能办的,CC是不能不靠的,军人是不能上轨道的。”一个腐败的政权自然不可能彻底反腐败。应该承认,傅斯年此时的头脑要比胡适清醒,不过,他仍然和蒋介石站在一条船上,不愿意也不曾想到要走开。这是傅斯年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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