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尽凌辱的陈独秀与潘兰珍的忘年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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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在1932年12月7日致高语罕的信中说:
“潘女士她浦东有父母,她能在香烟厂做工,不需我们帮助,并且事己揭开,她必不敢受我们帮助也。”
当高语罕告诉陈独秀潘兰珍己去南通,待托付养女之后要来监狱探视时,陈独秀则于12月13日致高语罕的信中动情地让他转告潘兰珍:“鄙人生活近况,且语以案情无大危险,免她惧虑”。
因出于无奈而隐瞒了真实身份达两年之久,对潘兰珍他心中埋藏着深深的歉意。1933年他在致高语罕的信中托告潘兰珍捡出羊皮袍及驼绒被这两件衣服的当票,以备赎取。在信中,他向高语罕询问潘兰珍的态度时说:
“她对于我,以前未曾告以真姓名,及她此次失去衣服,有怨言否?”
他心细如丝,在即将登上国民党法庭的前夜对狱外的潘兰珍表达着深挚的愧疚与满腹的不安,感情的债务压得他几乎难以喘息。
斩断这缕伤痛而甜蜜的联系吧!为了把所爱的人驱逐到安乐的领域!
反反复复,矛矛盾盾,苦不可耐!
4月5日,他又写信叮嘱高语罕,要他“婉言劝她不必来看我”。
这是一种乏力的拒绝,更是一种焦灼的期盼!
感情成了一对激烈厮杀的幽灵。
劝说与拒绝是无用的,心意已决的潘兰珍,已来到了令她忐忑不安的石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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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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