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用到处决:国民党政府战后处理汉奸始末(图)
2007年02月06日 10:40千龙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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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到1945年底,南京市奉命接受了军统局移送的汉奸200余人。1946年4月1日,国民党政府司法部正式任命赵琛为高等法院院长,陈光虞为代理首席检察官,高等法院即在南京朝天宫正式成立。据统计,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周佛海当时的高等法院所审判的最大的汉奸。周佛海早年在日本留学期间,曾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后改入国民党。归国后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中央民众训练部部长、中央宣传部部长等职。日本侵华后,周佛海任汪伪政府财务部部长、伪行政院副院长等要职。

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审周佛海,南京公民1万多人赶去参加旁听。在法庭上,周佛海一再大谈自己早于1942年起就通过军统特务程克祥与重庆政府暗渡陈仓的经过。原想以此表功,减轻罪责,不料却惹恼了蒋介石。此时,蒋正以抗日英雄自居,到处在自吹自擂,哪里能授人以勾结汉奸的把柄?再加上迫于全国人民和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法院于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周在上诉状中听取了别人的主意,只讲在抗战胜利后在上海“维持治安”的所谓“功劳”,其他一概不提。这一手果然生效。1947年3月26日,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身份发布命令,说:“周佛海在敌寇投降后,能确保京杭一带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涂炭,对社会之安全,究属不无贡献。”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周佛海是当时被判死刑的汉奸中惟一改判为无期徒刑的。周佛海于1948年2月心脏病复发,死于狱中,时年51年。

梅思平在南京第一个被枪决的大汉奸。早在1938年8月,梅思平就在上海和日本“同盟通社”上海支局局长松本重治进行了五次密谈,商定了汪精卫出任的条件和步骤。随后又与日本特工今井武夫、影佐祯昭在重光堂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等。他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央党部组织部长、工业部长、实业部长、浙江省长等要职。1946年5月3日上午,高等法院在朝天宫大成殿开庭审理此案。这天,朝天宫人潮如海,因无旁听证而站于广场上的人就多达3000余人。5月9日,法庭宣判梅思平死刑。9月14日上午10时,梅在南京珠江路老虎桥监狱被枪决。

丁默村原为国民党军统局第三处处长,地位一度与戴笠并驾齐驱。1938年8月第三处被撤并,他仅在“军委会”中挂了个少将参议空衔。气恼之下,他组织了以大特务李士群为首的特工组织。1939年底,国民党“中统”为了暗杀丁默村,派出女间谍郑频如将丁诱至预先已埋伏好杀手的上海戈登路西伯利亚皮货店。不料被丁看出破绽,乘车逃脱,后郑频如被丁杀害。1947年7月5日,这个民族罪人被判处死刑,在南京老虎桥监狱里执行枪决。(据《党史文汇》)程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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