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峪惨案
潘家峪惨案,是抗战时期华北遭到日军“三光作战”制造的典型惨案之一。中国方面的记载称“潘家峪惨案:1941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日军调集了迁安、滦县、卢龙、遵化、丰润等五县的敌伪军,天明后不久,就包围了潘家峪。全村一千多的村民,也被鞭打着,人们驱赶着,赶进那所大院里,关上了大门,机关枪密集的人群扫射起来,人整排整排地都倒下去了。全村被敌寇惨杀者1035人(其中儿童妇女有658名),负重伤者84人,活着和下落不明者只剩三百零三人。全家惨死者三十余家。烧毁房屋一千一百间。”
根据日方记载,实施这次屠杀的日军部队,是日军第二十七师团支那驻屯步兵第一联队第一机关枪中队,及丰润县伪军警备队,指挥官佐佐木中尉。
对这次惨案,即便于南京大屠杀多所推诿的日本方面,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存在。原日军第二十七师团参谋田辺曾就此提供证言,承认中方的记载。然而,近年来,日方却颇有些舆论对此进行“翻案”参加过屠杀行动的原日军士兵片川三蔵和筒中要之助在日本发表言论,以所谓“亲历”对潘家峪惨案的过程作出辩解,并称田辺的证言是谎话。然而,即便是他们的辩解,也无法掩饰这次屠杀的残忍,甚至使若干真相更加清晰。
根据这两名日本士兵的证言,日军对潘家峪村的袭击是“有预谋的”,然而,片山强调,这次屠杀“可能是佐佐木中队长单独决断的”,言外之意这是某个日军中级军官自行决定的行为。而对于屠杀的理由,则归结为潘家峪属于“敌对部落”,村民经常给八路军提供后勤,情报等支援,进行屠杀是“不杀人就会被杀,这就是战争”。而筒中在他的证言中则强调田辺的两点说法不符合事实。一个是日军的屠杀并非机枪中队人人参与。“机枪手为了避免遭到袭击,在村口的高大建筑物上警戒。(屠杀)是用步枪干的。”;另一个是“村子比较小,搜出的村民只有大约三百人,没有一千人以上那样多”。
即便如此狡辩,片山也不得不承认“当看到那种场面(向村民射击)的时候,心中是‘军队怎么做这样的混账事啊?!’的惊讶”,而且,提到当时村中的干部约二十人并不是被集体屠杀的,而是时候拉到附近的河滩上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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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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