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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名下车辆也能使用微信处理违法 缴罚了!


来源:齐鲁壹点

原标题:非本人名下车辆也能使用微信处理违法+缴罚了! 7月24日济南交警上线 在线“机动车违法处理及

原标题:非本人名下车辆也能使用微信处理违法+缴罚了!

7月24日济南交警上线

在线“机动车违法处理及缴费”新功能,

通过绑定车辆驾驶证,

本人名下车辆违法动动手指通过微信即可处理。

时隔一周,8月2日,

好消息再次传来:

在线“机动车违法处理及缴费”

进一步完善:

非本人车辆轻微交通违法

即日起也能通过微信处理了。

一、处理非本人车辆时,需要注意:

①非本人车辆需事先在各车管所业务窗口或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面签审核备案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备案审核,备案所需材料满足公安部统一备案规则(扫描二维码,查看12123绑定规则和面签材料要求);

②非本人车辆每次处理交通违法时需同时提交待处理车辆基本信息并通过公安部统一备案认证校验;

解读: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内容,进行备案认证。

具体操作如下

01

打开济南交警微信,点击【违法处理】-【非车主用户

02

非本人车辆需事先在业务窗口面签审核备案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备案审核

所以每次操作到这里时,都需要填写待处理车辆的基本信息,并经由公安部审核后方能处理。

特别注意

非本人车辆的线上处理:只能处理自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在线违法处理及缴费基本条件:

①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实名认证用户(通过车主认证或驾驶人认证均可)可以使用交通违法在线处理和缴费功能;

②系统目前仅可使用微信缴费,若使用缴费功能请确保已开通微信支付功能且余额充足;

③系统正常运行时服务时间段为:7:00~21:00

三、在线处理交通违法使用须知:

1、持有有效期内的C类及以上正常驾照(驾照状态为正常或违法未处理),且准驾车型具备对应待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理资格;


解读:驾驶证不能是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注销可恢复、超分、停用、暂扣、事故未处理、吊销、注销、撤销等状态;为方便群众,实习期驾驶人可以处理,但需要注意:实习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会取消相应实习准驾资格,特别是增驾的驾驶人,实习期的起止和换证周期并不一样,即使驾驶证当前记分小于12分,实习期内累计记分也可能超12分,增驾的的准驾车型会被系统注销,请实习期驾驶人注意。


举例说明:驾驶人老张C1,清分日期是每年6月1日,2017年7月1日增驾E本,准驾车型变为C1E,E本实习期从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7月1日。若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5月31日,老张的C1E驾驶证处理了9分,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老张又处理了3分的交通违法。虽然老张的驾驶证目前只有3分,但因E本实习期期间已满12分,E本驾驶资格会被注销,老张的准驾车型从C1E变回C1。


2、仅能处理个人名下鲁A非营运性质小型汽车和小型新能源汽车,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正常行驶的车辆;

解读:私家车,未脱审,非盗抢嫌疑车辆,车辆正常使用中。

3、本人车辆需事先通过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车辆绑定;

4、在线处理仅适用于简易处罚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分不超过6分,罚款200不超过200元),且当前用户记分+待处理违法记分之和小于12分。

5、对有争议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到各大队的业务窗口处理。


解读:遇到图片不清晰,号牌系统识别错误,怀疑被套牌,或对违法事实有异议等各种情况,请到窗口处理,避免后续行政复议的麻烦;

四、在线缴费使用须知:

1、交通违法缴费可对所有3701开头处罚决定书进行缴款,包括在线处理和业务窗口及民警手开的单据。个别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应多个违法行为,系统会自动校验,提示用户去银行柜面缴款;

2、通过扫描条码或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进行信息校验,缴款前请仔细核对处罚信息。若通过处罚决定书编号查询不到信息,对违法处理窗口开具的票据,请2小时后再次尝试;对民警现场处罚的手开票据,请次日后再次尝试。

解读:避免在数据入库和数据交换的时间差内无法查询到信息;

3、为防止重复缴费,缴费之前请确认未在其他任何渠道进行过成功缴费扣款。

解读:若确认已扣款成功,安心等待,累计记分清零以交款时间为准,避免重复缴费。

4、若订单提示已锁定,请30分钟后再次发出查询。

解读:正常情况下交款成功后几分钟内就可以自动解锁,这期间系统会将订单锁定,避免用户同订单重复交款;若因通讯故障30分钟内财政无信息返回,用户可以再次发起查询请求,手工触发违法解锁。

线上缴费具体操作如下

01

打开济南交警微信,点击【违法处理】-【缴费与查询】-【在线缴费】;输入决定书编号,或者扫描决定书条码进行缴费。

02

点击【在线缴费查询】,可查询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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