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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意外脱落致瘫痪5年,未拿到1分钱,谁的责任?


来源:齐鲁壹点

原标题:健身器材意外脱落致瘫痪5年,未拿到1分钱,谁的责任? 2013年,滕州市民倪先生在使用滕州市

原标题:健身器材意外脱落致瘫痪5年,未拿到1分钱,谁的责任?

2013年,滕州市民倪先生在使用滕州市洪绪镇文体广场的划船机锻炼身体时,划船机损坏,他从上面掉落,导致瘫痪。经过滕州市人民法院多次审理,一审判决滕州市洪绪镇政府有70%的责任,赔付倪先生一百余万元,但倪先生自己有30%的责任。双方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都选择了上诉。五年过去了,倪先生已经花光所有积蓄,由于和洪绪镇政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目前未拿到任何赔偿。

24日,记者见到了倪先生目前的代理律师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吴萌,他告诉记者,倪先生的案子是他刚刚接下的,接触后,他就感觉倪先生真的很可怜,五年的时间,让一个原本生活还算幸福的人倾家荡产,不仅自己瘫痪在床,还连累所有的家人。五年来,倪先生已经花光所有的积蓄,生活困难,“除了帮他打官司,我还希望如果有好心人可以适当的给倪先生一些救助,他现在一分钱赔偿都没拿到,生活已经很难维持。”吴萌说。当天,齐鲁晚报记者也在康复中心见到了倪先生,目前,他正由他的老父亲照顾,说起自己的遭遇倪先生很是悲伤。

据吴萌讲,其实这个案例很值得关注,因为这个公共健身器材导致市民意外受伤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常常人们就会面临这个健身器材的归属问题,以及到底谁该来赔偿的问题。就像导致倪先生受伤的这个划船机,是滕州市洪绪镇政府从山东滕州蓝天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采购,然后分配给滕州市洪绪镇前洪绪村村民委员会的,倪先生事情发生后,始终没有任何一方愿意承担责任,后来,倪先生就将这三方起诉。

2013年第一次起诉后,一直到2016年2月拿到一审判决书,责任就是倪先生和滕州市洪绪镇政府三七开。双方对这一结果都不满意,提起上诉,枣庄中院作出民事裁定,发回滕州重审,2017年12月倪先生再次拿到判决书,判决结果和上次几乎一致,后来,双方再次上诉,目前,正在等待二审开庭。

“倪先生无法接受承担30%的责任,因为当时他坐到划船机上时,划船机没有明显的损坏,而且也没有相关提示,警告这个器械有问题,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器材维护不当才给倪先生造成伤害。另外,根据最高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即使倪先生有忽略,而镇政府失职的情况很明显,两者之间不能对冲。”吴萌表示,“当然,现在我也希望洪绪镇政府能从人道主义出发,先行赔付部分费用,帮助倪先生度过现在生活上的难关,维持生活,然后等待二审判决结果。”

这起事件的另外当事方滕州市洪绪镇对此作何表示?25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洪绪镇政府,当记者表示要采访了解此事的负责人时,其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外出办公暂时联系不上。这起事件的责任到底谁该承担更多?倪先生的赔偿款何时能拿到手?对此,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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