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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菏打工盗窃朋友金戒指,最终被刑拘


来源:齐鲁壹点

原标题:男子在菏打工盗窃朋友金戒指,最终被刑拘 陕西男子陈某曾因盗窃多次被判处刑罚,但仍贼性不改。今

原标题:男子在菏打工盗窃朋友金戒指,最终被刑拘

陕西男子陈某曾因盗窃多次被判处刑罚,但仍贼性不改。今年4月27日刑满释放后,因没有工作,他受朋友邀请来到菏泽打工,却恩将仇报,趁机盗窃其朋友的金戒指。目前,陈某已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17日,居住在菏泽开发区的郝先生突然发现放置于卧室床头柜里面的一些首饰不见了。“丢失的金首饰是我对象的,平时都放在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一枚黄金戒指、一条假黄金装饰手链,还有一些玉手链。”郝先生说,其中被盗的一枚黄金戒指重3.85克,买时价值1194元,遂报警。

“我怀疑是我朋友陈某偷走的。”郝先生说,他和陈某是朋友关系,原来他在苏州开中介公司,陈某是公司的业务主管,现在这个中介公司也不干了。“大约一个星期前,我在菏泽租了个门市准备在菏泽经营中介公司,于是跟没有工作的陈某打电话,是否愿意过来跟我干,他同意了。”郝先生说,后来,陈某跟他住在一起,陈某曾看到他放在卧室床头柜的首饰袋。

接到报警后,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民警立即着手调查,发现陈某为陕西省商洛市人,曾三次因盗窃犯罪被判处刑罚。今年4月27日刑满释放后,因没有工作,受朋友郝先生的邀请于6月初来到菏泽打工,在郝先生的租房处暂住。

期间,陈某发现了朋友郝先生存放在床头靠背储物箱的金戒指等首饰。6月15日,陈某和郝先生在住处吃过午饭后,趁郝先生不注意,将一枚金戒指盗走变卖。6月17日,郝先生发现金戒指被盗,结合陈某近几日的反常行为,对陈某产生怀疑,质问陈某,陈某不承认,郝先生遂报警。丹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陈某对其盗窃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18日,陈某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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