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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男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获刑


来源:亚心网

原标题:乌鲁木齐一男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获刑 亚心网讯(通讯员 程龙)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原标题:乌鲁木齐一男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获刑

亚心网讯(通讯员 程龙)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金钱本身无可厚非,但若手段不合法,面临的可能就是法律的制裁了。近日,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多次通过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获取钱财的刑事案件。该案被告人时某某因触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6年至2014年6月期间,被告人时某某多次收购国家珍稀濒危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盘羊和国家珍稀濒危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并通过运输后予以出售。

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时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涉案价值72024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被告人时某某的刑事责任。依照刑法规定,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时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一款、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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