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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以德为先”选准用好干部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长春“以德为先”选准用好干部 本报讯(赵鑫 记者孟凡明)在干部考核管理工作中,长春市委组织部

原标题:长春“以德为先”选准用好干部

本报讯(赵鑫 记者孟凡明)在干部考核管理工作中,长春市委组织部大力落实“好干部”标准,选干部、配班子、强组织、聚人才,突出“以德为先”要求,严把政治关,在双向考德、一贯性查德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

探索民间访德,坚持在干部选任中走群众路线。长春市委组织部研究出台了“三访十查”办法,在干部提拔考察时,通过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街坊邻居、所在社区干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干部在工作圈之外、“八小时”之后、广大群众之间的实际表现。

推行反向查德,突出考察试用期间德行表现。长春市委组织部在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中,在对其岗位胜任度进行民主测评的同时,还对其试用期间德的不良表现进行专项调查,提高领导干部“不患无位而患德之不修”的为官修养。

实行正向测德,持续跟踪考察从政行为。在日常班子运行管理、年度考核、全面考核等工作中,长春市委组织部特别强化对德的表现的跟踪考察。在考察谈话时,不仅了解德、能、勤、绩、廉等全面表现,还特别注重听取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强化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的考察;在综合研判上,将民主评议、实绩分析和关键时刻考验等多方面多渠道的考察资源整合运用,综合评价,引导领导干部不忘初心,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与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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