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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开“反恐罚单”:快递公司不查验包裹被罚15万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江苏开首例“反恐罚单”:快递公司不查验包裹被罚15万​​北青报记者获悉,近日,江苏沭阳县城区一家快递公司涉嫌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被罚款15万元。8

原标题:江苏开首例“反恐罚单”:快递公司不查验包裹被罚15万

​​北青报记者获悉,近日,江苏沭阳县城区一家快递公司涉嫌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被罚款15万元。

8月25日,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沭阳公安”发布消息称,这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宿迁市对违法企业开出的首例“反恐罚单”。

​据办案民警仲召杰介绍,8月5日,沭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办理刘某等人涉嫌贩毒案件时,发现自2017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多次通过快递贩卖冰毒,民警随机展开侦查。“犯罪嫌疑人将冰毒藏匿在玩具娃娃中,通过快递贩卖,而快递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包裹进行查验和实名登记,造成冰毒通过寄递渠道流出。”

经过警方调取快递面单和现场视频监控,确认沭阳一快递有限公司有3家网点存在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开箱验视的违法事实之后,沭阳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邮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此外,北青报记者还了解到,9月25日,宿迁市邮政管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对公司主管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沭阳公安表示,该案中的违法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开箱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

沭阳公安提醒,反恐无小事。特别是寄递从业人员一定要谨记违法成本,认真履职,做到不收寄禁止寄递物品,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北青报见习记者马金凤)

[责任编辑:王民和 PN141]

责任编辑:王民和 PN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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