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法制日报

(2016)桂0127民初1092号  陈朱民:本院受理广西南宁市横县安吉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朱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公告送达(2016)桂0127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

汪晓燕:本院受理蒲德昌诉你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和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周东进:本院已受理董振芳申请执行你为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1081执11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霸州市亿佳液化气站、张建祥、高雷:本院已受理杨宝山申请执行你等为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1081执16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邢全利、王光明:本院已受理霸州市鑫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为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霸执字第84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2015)霸执字第849-1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吴成军:本院已受理王爱国申请执行你为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1081执6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王圆圆:本院已受理邵景龙申请执行你为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1081执7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廊坊市银恒鑫隆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荣金旺申请执行你为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1081执16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2016)冀1081执16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6)冀1081执165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王军祥:本院已受理赵会强申请执行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1081执9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李春花:本院已受理郭秀霞申请执行你为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1081执1164号及(2016)冀1081执17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风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执行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6)青2222民初198号  汪宗福:本院受理王进玉诉汪宗福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青2222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州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6)青2222民初199号  汪宗福:本院受理王进玉诉王宗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青2222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州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卢金国、朱秋云:本院受理徐宏洲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吴梅谦、吴杰、杭州临安安昌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茂富诉吴梅谦、吴杰、章德文、杭州临安安昌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临安天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85民初4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梅谦、吴杰、章德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徐茂富借款人民币2000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6年7月16日起至款项实际还清日止的利息。2、被告吴梅谦、吴杰、章德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茂富因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0000元。3、被告杭州临安安昌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临安天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应对上述一、二项中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22880元,减半收取1144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6440元,由被告吴梅谦、吴杰、章德文、杭州临安安昌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临安天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楼文科: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诉楼文科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85民初4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楼文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09382.21元,利息1192.44元,滞纳金563.44元(利息、滞纳金计算至2016年7月1日,此后至款项实际还清日止的利息、滞纳金等仍按合同约定计算)。本案受理费2523元,由被告楼文科负担。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莉红、刘翔:本院受理蔡金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整(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顾文达、刘彬:本院受理黄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整(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6)桂0127民初1092号  陈朱民:本院受理广西南宁市横县安吉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朱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公告送达(2016)桂0127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沧民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银忠:本院受理上诉人高月与你梁红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冀09民终40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内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陈冬香:本院受理王学、黄小玲与被告王军、陈冬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判人员告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余洪波:本院已受理原告周华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满60日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鄢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后节(陈浩节):本院受理尹连社诉你为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926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6)浙0784民初9175号  韦连发:本院受理应则金与被告韦连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84民初9175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催30-2号  本院于2016年11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本溪市溪铁实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据号码31300051 40237261、票面金额1 500 000元的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月1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本溪市溪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票据号码31300051 40237261、票据出票人宁波荣之冠物资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银泽贸易有限公司、出票金额1 500 000元、付款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本溪市溪铁实业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重庆元伟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市天丽床垫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你支付原告货款32230元及利息。

王碎伦、程燕青:原告周忠明与被告王碎伦、程燕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淅0482民初2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云,男,约55岁,于2016年12月24日由崔各庄派出所送至我站。该人无法说清自己的身份,按照零星身份信息多次核查亦无果,现无法核实到其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上述人员姓名为来站时自述姓名,自公告日起30天内无人与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联系认(接)领,将按规定予以安置。联系电话:010-84394991。

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