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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创作应谨守法律界限


来源:法制日报

但是,一部影视剧或者一款游戏的制作成本很高,若权利人维权采取诉前或者诉中禁令,则可能会导致制作方面临巨大的商业风险,即很必要在改编之前严格评估被改编作品的版权问题。而作为被改编的网络文学作品若存在权利瑕疵,不仅可能面临着版权侵权风险,还面临着与改编人之间的违约风险,因此,在创作过程中应谨守法律界限。

原标题:网络文学创作应谨守法律界限

新闻:热播的古装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抄袭200余部小说,志愿者团队整整花了3年时间对侵权作品进行梳理和比对。近日,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女士和当当网告到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200余万元经济损失等。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点评:近年来,网络小说改编为游戏、影视剧已经成为版权开发利用的新趋势,作为整个文化创意产业链最上游的内容,其价值日益凸显。

发挥内容价值的前提,在于对于内容本身的版权给予充分法律保护。这种保护通常体现在两个层面:禁止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他人作品以及剽窃他人作品。前者主要见诸于各种盗版网站,经过版权人这些年的严厉打击,已经有所改观。而后者的侵权表现可能相对隐蔽,甚至由于抄袭篇幅的多寡而存在法律认定上的困难,而且在改编为游戏、影视剧的过程中,改编人即使意识到存在版权侵权风险,但是侵权成本低、版权诉讼甚至可能起到帮助其营销的作用,所以顾虑较少,这是目前版权人维护合法权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但是,一部影视剧或者一款游戏的制作成本很高,若权利人维权采取诉前或者诉中禁令,则可能会导致制作方面临巨大的商业风险,即很必要在改编之前严格评估被改编作品的版权问题。而作为被改编的网络文学作品若存在权利瑕疵,不仅可能面临着版权侵权风险,还面临着与改编人之间的违约风险,因此,在创作过程中应谨守法律界限。

二手车网上交易需明确规则

新闻:重庆市一位雷先生2016年花费20万元在二手车交易平台“人人车”上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该平台声称汽车经过249项专业检查,然而在办理过户时,雷先生购买的汽车却被车管所交警检测为事故车,无法过户。仅在最近几个月,有多起二手车买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点评:传统的二手车交易中,买方最大的困惑是信息不对称,难以保证车辆本身不存在问题。而网络交易平台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因为交易平台作为中立的第三方采取措施对于车辆状况进行把关,并向买方作出质量承诺。

但是,近期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仍遇到大量的投诉、纠纷,关键在于交易平台对于车辆质量问题的判断依据乃自定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可能存在着模棱两可的地方,可能与买方通常的理解不一致。比如,交易平台所界定的事故车,可能仅限于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的发动机等重要部件损坏,而对于其他情形甚至已由交通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则没有列为其所谓的事故范围。买方与交易平台的纠纷往往因此而起。

所以,交易规则的明确与否、合理与否至关重要。唯有解决好这个问题,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才能减少纠纷,提升用户体验,获得长久发展。

治理VR产业涉黄须打击源头

新闻:随着VR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完善,相关设备走入普通用户视野。而伴随着商家间的“价格战”,另一种隐性的“服务”竞争也在悄然升级。近日,19人因卖VR眼镜赠送淫秽视频被深圳检方批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在网店购买VR眼镜获赠黄色视频几乎成为行业潜规则。

点评:VR行业现在发展如火如荼,除了硬件设备之外,内容是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虚拟现实技术与色情结合带给用户前所未有的沉浸式体验,对于用户的吸引力非常大,因此,至少与情色贴边儿、打擦边球,成为不少企业主动选择的经营之道。

销售VR设备的商家也深知消费者的痛点,所以,销售设备附带赠送淫秽视频就成了潜规则。但是仅仅打击这种附赠行为远远不够,销售VR设备时附赠淫秽视频往往比较隐蔽,不易留下证据,而源头在于色情内容的制作方。即使不存在附赠行为,一些消费者购买VR设备之后也会主动寻找淫秽视频等内容资源。这个过程中最大的受益方可能是内容的制作方,所以,治理VR产业涉黄问题不仅要打击各种流通渠道,更要打击源头。

扫黄,永无止境,任重道远。

强化平台责任防范网络诈捐

新闻:去年11月29日,钟先生的儿子小博被确诊为侵袭性纤维瘤,手术费需50万元左右。去年12月31日晚,钟先生在一个爱心筹款平台发起网络募捐。然而在筹款过程中,钟先生被曝出有3套房产,平时也很少关爱儿子……面对网友质疑,钟先生只得关闭捐款通道,已筹金额停在13.7万元。

点评:这是罗尔事件之后又一起倍受争议的网络捐款事件。不同之处在于,罗尔事件中仅仅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募捐,而这起募捐则是通过专门的网络募捐平台进行。

相比较,前者的法律定性仅仅是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法所规定的慈善行为,如果存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同情而捐款,则可能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通过网络募捐平台进行募捐,除了前述问题之外,还涉及网络募捐平台的资质问题,同时网络募捐平台对于捐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应该进行必要的审核。如果存在诈捐行为,网络募捐平台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网络侵权专条”能否适用,存在着不确定性。

随着各种网络募捐平台的兴起,以及各种网络募捐的盛行,今后网络诈捐现象仍会层出不穷,将会破坏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影响正常的网络募捐的开展。而解决这些乱象,需要尽快制定专门法规,强化网络募捐平台的责任。

作者系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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