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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挺纪在前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齐鲁晚报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犹如“蝇蚁”,啃食了群众获得感,挥霍着群众对党的信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明确县乡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县乡党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突出扶贫、民生惠民、土地征收及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此同时,对侵害群众利益、触犯党纪红线的党员干部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集中通报

原标题:泰安:挺纪在前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猛药起沉疴、廉政治顽疾。2016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正风肃纪实践“四种形态”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律和制度是最标准的尺子。严明党的纪律,让党纪党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同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联系起来。将《准则》《条例》等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市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党规党纪辅导,在纪检监察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党规党纪。坚持以考促学,全市1.2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制定《加强基层纪律规矩教育实施办法》,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持续抓好警示教育,以违纪问题为镜鉴,汇编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理、以案明纪,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越往后执纪越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重要节点,开展高频次、大范围明察暗访,持续营造浓厚氛围。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方法手段,通过交叉互查、派驻巡察,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运用科技手段等,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着力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同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形成常态、形成震慑。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9起,处理党员干部54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6批209起。

坚持纪在法前,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严格按5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综合分析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考虑认错悔错态度,问题较轻的予以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如实讲清问题、确实悔错改错的,依规依纪从轻处理。

加强纪律审查打出反腐组合重拳

纪律审查是反腐败工作最有效、最具威慑力的手段。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党的纪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打出一记又一记反腐重拳。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突出纪律审查特色。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把做好审查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执纪审查谈话从学习党章入手,发挥理想信念的感召力,以党纪威严服人,使犯错误干部真心悔过。

严格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围绕信访举报、线索管理、谈话函询、涉案款物管理、执纪审理等修订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从严把关审核。坚持依纪审理、集体审理,深入分析审查对象错误性质,反映思想转变过程,提高审理报告质量。健全完善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网运行,做到了情况明、数字准、可监督。

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数据是最有力的说明。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401件次,立案1995件,处分199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51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69件、渎职侵权案件9件。

铁律惩“蝇蚁”增强“获得感”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犹如“蝇蚁”,啃食了群众获得感,挥霍着群众对党的信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明确县乡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县乡党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突出扶贫、民生惠民、土地征收及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此同时,对侵害群众利益、触犯党纪红线的党员干部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集中通报曝光。

2016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204起,党政纪处分841人,通报曝光259起381人。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县乡党委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强化党内监督“两个责任”掷地有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倒排工期,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化述责述廉,扎实推进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面推行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组织20名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6个县(市区)104名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进行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创新监督手段,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创新监督方式,深化派驻巡察。聚焦“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发现问题,目前市级派驻巡察实现对81个被监督部门单位的“全覆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发挥。

突出政治巡察,市委把市县巡察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制定《泰安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市县巡察工作指导思想、任务要求、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等。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突出政治巡察,开展试点工作,市县巡察实现良好开局。

严防“灯下黑”忠诚担当锻“铁军”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需要一支比树还直、比铁还硬、比金还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厉执纪既是权力,也是荣誉,更是责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把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市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树牢“四个意识”。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在“做合格共产党员”上作出表率。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还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专题片,强化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换届为契机,抓好四个“提名考察办法”落实,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配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同时,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力量,通过集中轮训、委托培训、组织调训及实践锻炼提高,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2016年培训940余人次。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如何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出现?健全系统内部监督体系,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列责任清单,逐级厘清责任,作出履职承诺。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加强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早纠治、早处置,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风徐来,吹皱一池春江水;风正烈,而今迈步从头越。2016年,一份惠风和畅的精彩答卷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坚信,新的一年,正风肃纪永不停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续写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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