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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18年前“被莫名贷款”,临沭农商银行终败诉


来源:齐鲁壹点

日前,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正式对刘玉卫和临沭县农商银行关于贷款纠纷一事进行判决,至此,这桩长达四年之久的居民莫名“被贷款”纠纷以银行败诉而告终。

原标题:居民18年前“被莫名贷款”,临沭农商银行终败诉

居民18年前“被莫名贷款”,临沭农商银行终败诉

12-06 14:35

日前,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正式对刘玉卫和临沭县农商银行关于贷款纠纷一事进行判决,至此,这桩长达四年之久的居民莫名“被贷款”纠纷以银行败诉而告终。

2012年12月17日,家住临沭县石门镇的刘玉卫突然接到了讨债电话,对方称已买下刘先生1998年在临沭县农村信用社(现已改制为临沭县农商银行)的3万元逾期贷款债权。“我感到非常莫名其妙,因为我根本没去过那里办理过贷款。”带着疑问,刘玉卫到临沭县农村信用社查询了贷款合同。“根据贷款合同上显示,我在1998年5月14日向信用社以千分之九的月利率借款3万元,但合同上的签名和印章都属于伪造。”刘玉卫说。

银行发放了贷款,刘玉卫没有拿到贷款,最终这笔钱成了不良贷款被搁置了起来,2012年3月,临沭县农商银行将这笔资产打包卖给了一家休闲会馆。“从那之后的4年多时间里,几乎天天有人来找我要账,对我个人生活影响很大,去了银行协调了好多次也没有结果,最终在今年7月份,我向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诉讼审理当中,临沭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方临沭县农村商业银行未能证明签字、印章的真实性,且在出售打包坏账资产时没有书面通知刘玉卫,所以认定判定双方原有的借款合同不成立。

被告方临沭县农商银行一位办公室负责人称因为原有负责人已调岗,他对此事并不知情,记者拨打该行原有相关负责人电话时,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临沂市的河东区、莒南县、蒙阴县都曾出现过此类“被贷款”的纠纷,且涉事银行都为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涉事金额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这种情况其实比较普遍,信用社改制过程中并没有切实解决好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胶东半岛地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记者透露,不少市民都是在办理贷款或者出国时才发现自己有莫名奇妙的贷款在身,而大多情况是被周边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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