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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团伙QQ招嫖实施诈骗 4个月16人被骗9万余元


来源:信息时报

多人团伙在海南省一废弃房屋进行招嫖诈骗,2016年1月至4月共诈骗16人,涉案金额达92000元。日前,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责令其退赔16名被害人。

原标题:多人团伙QQ招嫖实施诈骗 4个月16人被骗9万余元

多人团伙在海南省一废弃房屋进行招嫖诈骗,2016年1月至4月共诈骗16人,涉案金额达92000元。日前,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责令其退赔16名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今年1月起,被告人曾某强、孙某仕、孙某坚、孙某平、黎某龙伙同王某焕、羊某丽、孙某优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海南省儋州市木棠镇一废弃房屋,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进行招嫖诈骗。曾某强等人首先在QQ上发布招嫖信息,与被害人QQ聊天,诱惑被害人嫖娼,取得被害人信息后再以汇款支付嫖资、安全保证金以及假装退款等为借口实施诈骗,还购买了户名为他人的两套银行卡进行资金转移。

在短短的4个月内,该团伙共成功诱惑居住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的16名受害人上钩。其中,被告人曾某强、孙某仕、孙某平、孙某坚共参与诈骗16宗,涉案金额约92000元,被告人黎某龙共参与诈骗4宗,涉案金额约21000元。破案后,被害人的财物均未起回。

日前,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强、孙某仕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坚、孙某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黎某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五名被告人退赔16名被害人诈骗所得金额。

见习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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