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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父母每人每月扶助千元


来源:信息时报

比如在生活扶助金上,“月季计划”将全方位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政策,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的父母,每人每月可获生活扶助金1000元;而独生子女残疾的父母,则按残疾程度的不同,每人每月分别可获得700元、600元和500元的生活扶助金。

原标题:“失独”父母每人每月扶助千元

失去孩子或孩子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极其悲痛的事情。如何帮助这些家庭尽早走出阴霾,体现了一个城市的人文关怀。近日,记者从珠海香洲区获悉,该区将启动“月季计划”,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

据悉,该计划共有20项帮扶措施,其中包括居家养老可获补贴、再生育补助5000元、优先解决住房困难、伤残独生子女读书就业优先解决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咨询及申请。

全面实施四大行动和20项帮扶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香洲区户籍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子女的家庭。据介绍,针对香洲区特别扶助对象将实施“一卡通”优待计划(又称“月季”计划)。对资格认定后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发放“一卡通”,作为享受优待服务的身份凭证。

据悉,“月季计划”是一项大范围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行动,包括四大行动和20项帮扶。其中,四大行动包括爱心助孕行动、爱心送子行动、爱心扶助行动和暖心关爱行动;20项帮扶是从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医养融合、医疗保健和社会关怀五方面给予帮扶和关怀。

比如在生活扶助金上,“月季计划”将全方位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政策,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的父母,每人每月可获生活扶助金1000元;而独生子女残疾的父母,则按残疾程度的不同,每人每月分别可获得700元、600元和500元的生活扶助金。

优先安排入住公益性养老机构

生活扶助金只是帮扶措施之一,记者获悉,对于符合上述计划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将能够优先安置进公益性养老机构。比如,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城镇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优先安置在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养老。同时,接收安置的养老机构,其安置床位纳入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政策范围并按同类标准享受床位运营补贴待遇。

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和城镇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则可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如自愿申请入住养老机构的,也可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经济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可获补贴

若选择居家养老,同样也能够获得相应的护理补贴。香洲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选择居家养老的,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和安全援助等服务。

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经济困难的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经济困难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而经济困难的半自理老年人,按该标准的50%发放护理补贴。

香洲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将划拨至安置的养老机构用于护理服务。“经济困难特指的是,低保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家庭。”该负责人称。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

据了解,对于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全额补贴。

不仅如此,对于符合《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还将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超出年救助限额标准的,给予特殊医疗救助。另外,符合条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享受各项计生扶助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这也就意味着,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了能够享受上述优待政策外,依然能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住房保障等措施。

再生育一次性住院分娩补助5000元

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再生育意愿,是否也有相应的优待政策呢?据香洲区介绍,上述家庭如果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政府将免费向其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同时由区卫计局为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住院分娩补助5000元。而已经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的,将按照保险的相关规定纳入支付范围。

同时,对无单位组织体检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每年由区卫计局牵头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组织一次体检,其体检项目及费用将参照香洲区职工标准执行。

此外,香洲区表示,还将鼓励慈善公益组织每年从慈善募集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家庭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给予慈善救助。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若实现了再生育子女的,将不再享受扶助政策,原已享受的经济扶助则无须退还。

住房困难的可享保障房优先配租

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住房方面,也能享受相应的优抚。上述家庭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将可享受优先配租。若发生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等情形,还可申请资格转换,相关部门将优先合理确定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户型等。

同时,除了对符合《关于印发珠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将给予该家庭一次性2万元的经济救助之外,每年为符合承保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员每人购买一份“失独家庭”综合保险,每份保险保费为200元/年。

另外,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按无子女的条件安排其收养子女,同时民政、公安部门帮助其办理收养、入户等手续。

伤残子女优先就读普惠性幼儿园

不仅是上述优抚待遇,此次还将加大帮扶残疾独生子女的力度。据了解,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独生子女,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安排就读普惠性幼儿园,并实施学前教育资助,而在义务教育阶段,则可按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申请入读公立学校。

若残疾独生子女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区人社局还将牵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在公益性岗位安排、扶贫开发、政府贴息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照顾,帮扶其就业创业。

医疗康复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将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等。

此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凭“一卡通”到香洲区公办医院就医可以享受优先接受诊疗、免普通挂号费等优惠。香洲区有关部门还将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每位家庭都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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