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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红色预警天气是否要停课停工


来源:解放日报

●观点二:四类红色预警天气主要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与学校日常教学并不直接相关。《上海市防汛条例》 已经对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下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停课作出制度安排,如果再新增停课要求,可能频繁影响学校教学安排,也会给家长的工作安排带来困扰。

原标题:四类红色预警天气是否要停课停工

晨报讯 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的制定工作。为提高政府规章制定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登录“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查看草案相关内容。

市政府法制办拟于2016年10月中下旬对《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草案)》 召开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主要针对《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草案)》中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对于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也将作研究后考虑是否纳入听证议题。

听证议题1

在发生灾害性天气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办法(草案)》规定,台风、暴雨、暴雪或者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中小学校、幼托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或者要求到校避险的学生,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这些措施是否必要、可行?

●观点一:气象灾害防御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办法(草案)》有必要对四类红色预警下中小学生、幼托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等采取的停课和安全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未成年人在极端天气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观点二:四类红色预警天气主要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与学校日常教学并不直接相关。《上海市防汛条例》 已经对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下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停课作出制度安排,如果再新增停课要求,可能频繁影响学校教学安排,也会给家长的工作安排带来困扰。

●观点三:目前规定的启动学校停课措施的预警信号范围偏窄。除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以外,雷电、冰雹、大雾、霾等灾害性天气也会给交通安全带来影响,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建议扩大启动停课措施的预警信号范围。

听证议题2

在发生灾害性天气时,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因极端天气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办法(草案)》规定,台风、暴雨、暴雪或者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对因天气原因误工的工作人员,不作迟到或缺勤处理。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以采取临时停产、停工措施。此外,《办法(草案)》还规定台风、暴雨、暴雪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停止户外作业的规定。这些措施是否必要、可行?

●观点一:四类红色预警天气给劳动者上下班和从事户外作业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从保护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必要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目前的规定兼顾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观点二: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范畴,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政府不宜介入。《办法(草案)》的规定不合理地增加了用人单位成本,建议删除。

●观点三:目前规定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明确用人单位在四类红色预警下全面采取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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