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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挑衅交警阻碍交通获刑


来源:法制日报

拒绝接受执法、殴打辱骂交警、爬车阻碍交通、扬言杀人并烧毁岗亭等一系列任性和充满戾气的行为,如果与一名出身农村、辍学务工、刚满17岁的花季少年联系起来,不禁让人思索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危害。

原标题:少年挑衅交警阻碍交通获刑

□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王国勇

拒绝接受执法、殴打辱骂交警、爬车阻碍交通、扬言杀人并烧毁岗亭等一系列任性和充满戾气的行为,如果与一名出身农村、辍学务工、刚满17岁的花季少年联系起来,不禁让人思索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危害。

2016年6月1日清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与井冈山大道交叉口。值班交警见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十字路口等候红灯,后座还挤着两名女孩,于是上前对其依法检查。面对交警出示驾驶证的要求,无证驾驶的小辉却试图加大油门冲卡离开。交警当场识破其意图,并上前拔掉其车钥匙。

离开不成,钥匙被拔,小辉索性将摩托车推倒在路边开始恶语相向。为避免交通堵塞,交警果断将其强行带至值班岗亭继续问询。但被放开后的小辉,却拳脚并用对合力将其带离的1名交警、两名协警进行殴打。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当即对其使用了警用催泪喷雾剂,并在告诫安慰后,用矿泉水帮助小辉清洗。

对抗气氛刚刚缓和,现场却再生变故。小辉突然挣脱束缚,反向跑往马路中间,攀上一辆正在十字路口等候红灯小轿车的引擎盖并踩踏该车车顶,随后又接着跳往后方另一辆汽车引擎盖并再次登上车顶。当其准备以此方式登上第三辆汽车车顶时,被赶到的交警拦下并架回。

再次回到岗亭的小辉,不顾执法人员的开导劝诫,嘶声辱骂吼叫,并反复扬言要杀害办案人员全家并烧毁岗亭。殊不知,这名17岁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已被全程拍摄。当日,小辉便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刑事拘留。

因案件事实简单,公安、检察机关通过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吉州区法院决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审理该案。但出于对案发深层原因的困惑与探究,该院承办法官通过提审交谈,并主动找到小辉父亲及其村委会负责人,仔细询问孩子在家庭教育、个人成长、现实表现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其性格养成原因,为庭审帮教做好铺垫。

“我自愿认罪,我错了。”在当天开庭审理的最后环节,面对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的依次帮教,小辉于案发后第一次主动认错,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而问题少年大多是问题父母的产物。”面对承办法官指出其家庭教育的失职,庭下小辉的母亲以泪洗面。

近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小辉犯妨害公务罪,根据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基于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考虑,决定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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