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郑州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南做客本网 聊聊举报那些事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郑州6月22日电(智泓、肖懿木、常力元)6月20日至24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21日上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南做客本网,详细介绍了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及活动安排。

原标题:郑州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南做客本网 聊聊举报那些事

人民网郑州6月22日电(智泓、肖懿木、常力元)6月20日至24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21日上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南做客本网,详细介绍了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及活动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宣传周期间,郑州市检察机关将集中开展设点宣传活动,围绕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尤其是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领域的犯罪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其中,6月22日为检察长接待日活动,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在市院控申举报大厅接待举报群众。

据悉,今年郑州两级检查机关将同步用“两微一端”推送系列检察举报工作相关内容,组织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检察长预约接访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等形式开展举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腐败工作的了解,提高人民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以下是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人民网访谈。今天做客我们访谈的嘉宾是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南。赵检,您好。请您向网友简要介绍一下本次举报宣传周的基本情况。

赵光南:好的。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进行交流互动,也非常感谢人民网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与大家谈一谈检察机关的举报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首先我代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表示欢迎和感谢!

本次举报宣传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连续组织开展的第18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4日,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中心工作及关注的热点工作,我们突出了“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做到有面有点,这三句话是高检院活动主题的郑州表达。展开讲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主持人:今年“举报宣传周”期间,郑州市检察机关都有哪些宣传举措?

赵光南:昨天,市检察院已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本周还将通过在市内公共场所集中设点宣传,检察长接待职务犯罪举报,两级院同步用“两微一端”推送系列检察举报工作相关内容,组织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检察长预约接访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等形式开展举报宣传活动。通过此次举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腐败工作的了解,提高人民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主持人:说到与腐败行为作斗争,赵检,请您介绍一下,去年郑州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都有哪些成绩?

赵光南:总的来讲,郑州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和预防腐败,规范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举报宣传,不断拓展案源,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为党和国家反腐败大局、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郑州和谐稳定履行了应有的职责。

具体来说,2015年至今年5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66件615人,包括贪污贿赂犯罪279件453人,渎职侵权犯罪87件162人。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77件,县处级以上干部42人。根据上级检察院指定,郑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开封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连根受贿案,伊川县原政府党组成员王宏亮受贿案;特别是查办了引发社会关注的原全国劳模、省人大代表、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焦作市公路局局长姚天恩涉嫌受贿3897多万元、行贿251万元、滥用职权造成损失7900万元一案,得到了省纪委、省检察院肯定。

郑州市检察院把深挖渎职背后的贪腐犯罪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由个案查窝案、串案、类案,争取数罪起诉、多人起诉,提高实刑判决率,提升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和整体形象。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的162人中,涉及贪渎交织52人,占全部立案人数的32.1%。如,金水区检察院查办的杨金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刘军杰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涉及数额分别为:贪污16.5万元,受贿1.8万元,挪用公款20万元;上街区检察院查办的该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贾双智滥用职权、贪污、单位受贿案,涉及金额分别为:贪污59万元,单位受贿22万元;二七区检察院查办的马寨镇合村并城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李伟杰滥用职权、贪污案,贪污数额为165万元。

主持人: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围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赵光南:扶贫开发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脱贫攻坚是中央、省委、市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部署的第一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国家机关,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责任。郑州是省会城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能够在全省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当前,扶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郑州市检察院和市扶贫办召开联席会议,将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时间跨度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部署,主动服务扶贫开发工作大局,在扶贫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相继开展了惩治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仅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2件35人,涉案总金额3100余万元。

主持人:从赵检刚才介绍的情况来看,郑州市检察机关确实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那么,郑州市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又有哪些工作成效呢?

赵光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本质要求,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延伸。全市检察机关着眼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以预防调查为抓手,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深入行业、系统开展专项预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2015年以来,共开展预防调查39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9件,开展案例分析38件,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435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4515次,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

主持人:刚才赵检给我们介绍了郑州市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我注意到刚才您提到了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能不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对举报人保护都有哪些措施?

赵光南: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给举报人以“安全感”,才能推动实名举报成为一种常态,才能让广大干部群众无忧无虑地加入到反腐行列,才能让腐败行为受到严惩。我们对举报人不仅要加强保护,而且要依法进行奖励。我市检察机关制定了严格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即:一是依法严格保密。检察机关受理举报有专门的工作场所,由专人接待。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依法严厉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依法分别作出处理;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移送主管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主持人:通过赵检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检察机关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据我了解,为确保案件顺利查办,部分举报人将以证人的身份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对此,检察机关对举报人如何采取保护措施。

赵光南: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要求,举报人确有必要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因作证面临遭受打击报复危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可以在起诉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代替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人民法院通知作为证人的举报人出庭作证,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作证面临打击报复危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采取不暴露举报人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保护措施。

主持人:郑州市检察机关在举报保密方面有什么措施吗?

赵光南:郑州市检察机关一直非常重视对举报人的保护,多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严密的措施加强对举报线索的保护,包括:要求所有的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进行加密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举报材料不得随意摆放,必须放置于保密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匿名举报线索不得进行笔迹鉴定等。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做到专管及时回复。

主持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有什么变化?

赵光南:高检院对举报奖励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新的规定中,奖金数额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改为“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主持人:举报人在书写举报信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赵光南:长期以来,举报信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份写得好的举报信,非常有利于案件的查办。举报人在书写举报材料时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所举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必须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二是要注意对原始证据的妥善保管,随举报材料可以先寄证据的复印件,待调查时,原始证据可当面提供给办案人员;三是书写举报材料要工整、清晰,便于办案人员的辨认和归档。同时,为提高职务犯罪举报查处力度和表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检察机关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检察机关将优先办理,做到件件交办,件件答复。

主持人:今年郑州市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形式和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

赵光南:今年我们郑州市检察机关围绕宣传重点,充分运用报刊、电子屏、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开设专栏、访谈交流、在线互动等方式广泛开展举报宣传。重视发挥检察院网站和12309举报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面、系统、有效地开展举报宣传,同时做好涉检舆情的应对工作。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通过12309统一举报电话或12309举报网站,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多的举报案件线索,我们一定会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受理,及时查处,取信于民。同时,请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理解、支持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最后,请您谈一下自己对举报宣传工作有什么期待?

赵光南:举报宣传是检察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一项内容。举报宣传是一项长期性、常态性的检察工作,要贯穿于日常检察工作全程。每个检察院对举报都是非常欢迎的,我们也在思考如何把举报宣传工作做好,把检察机关的职能、办理的大案要案和检察机关执法的效果宣传好,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理解检察机关,支持检察工作。

下步要加强举报宣传工作力度,扩大举报宣传的影响范围,特别是在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进行举报宣传活动,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主持人:十分感谢赵检今天条理清晰的讲解,也十分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在节目的最后,请赵检再和我们的网友说几句话。

赵光南:人民网是有众多铁杆粉丝的著名网站,人民网河南频道长期以来一直与检察机关有着很好的合作。今天利用人民网这个平台,与广大网友交流,是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不仅需要检察机关自身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检察工作,踊跃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检察工作。反腐倡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永远在路上。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省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省会国际商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赵检在百忙之中做客人民网,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全程关注,再见!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