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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领6000澳门币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陈昕宇、周文吉 通讯员林建娜)佛山市教育局昨日发布《关于做好在佛山就读澳门学生学费津贴工作的通知》。记者获悉,2015至2016学年,在佛山就读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的澳门籍幼儿和学生,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6000元澳门币津贴。

原标题:最高可领6000澳门币

澳门籍在佛高中和幼儿园学生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陈昕宇、周文吉 通讯员林建娜)佛山市教育局昨日发布《关于做好在佛山就读澳门学生学费津贴工作的通知》。记者获悉,2015至2016学年,在佛山就读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的澳门籍幼儿和学生,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6000元澳门币津贴。

佛山市教育局表示,根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将为2015至2016学年在佛山就读的部分澳门学生提供学费津贴和暑期课程。

据透露,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标准与学费缴费标准等额;就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可获得不超过澳门币4000元的资助;在园幼儿可获得不超过澳门币6000元的资助。

有意申请该资助的学生,需在5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申请人需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并已经缴纳保教费或学费。其中,幼儿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目前在佛山市幼儿园就读大、中、小班。而普通高中学生须完成由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开办的暑期课程,出席率不得低于80%,申请人如果本学年未能完成暑期课程,可在下一学年申请参加,有关津贴款项将于完成课程后一并发放。据佛山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在佛山就读的澳门籍学生有400多人,其中300多人在幼儿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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