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一审获刑十年
2016年05月21日 03:26
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报道 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伟灵在汕尾任职期间,通过买官卖官让多人获擢升,共受贿价值200余万元人民币财物。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马伟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以罚金100万元。一审判决后,马伟灵并未表示是否上诉。
原标题: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一审获刑十年
日期:[2016-05-21] 版次:[A08] 版名:[世相] 字体:【大中小】
佛山中院认定被告人通过买官卖官受贿200余万元财物,但没有认定其他控罪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报道 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伟灵在汕尾任职期间,通过买官卖官让多人获擢升,共受贿价值200余万元人民币财物。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马伟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以罚金100万元。一审判决后,马伟灵并未表示是否上诉。
今年53岁的马伟灵是广东潮阳人,1987年进入省公安厅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治安局综合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禁毒局政委等职;2010年5月开始担任汕尾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调回省公安厅交管局担任政委。
2013年底,3000名警力到陆丰市博社村打击毒品犯罪,随后,时任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宇铿因受贿庇护毒贩落马,陈宇铿检举曾经的顶头上司马伟灵,马伟灵随即被省有关部门宣布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4月6日,被告人马伟灵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马伟灵犯下14项犯罪事实,其中7项涉及买官卖官,涉及的人数达9人之多。
庭审中马伟灵当庭翻供,否认了大部分控罪。他称,其中6项控罪是他为了“过关”而编造的。马伟灵的律师也表示,部分指控只有马伟灵的供述,没有证据,并认为被告人属投案自首。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视频
-
李咏珍贵私人照曝光:24岁结婚照甜蜜青涩
播放数:145391
-
金庸去世享年94岁,三版“小龙女”李若彤刘亦菲陈妍希悼念
播放数:3277
-
章泽天棒球写真旧照曝光 穿清华校服肤白貌美嫩出水
播放数:143449
-
老年痴呆男子走失10天 在离家1公里工地与工人同住
播放数:165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