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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法制日报

经查实,你单位(注册号:110113001927773,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良山村委会南侧50米,2013年10月18日企业名称变更为北京莲花山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取水计量设施不正常、不能准确计量,累计拖延缴纳、拖欠水资源费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顺水罚字[2014]第08号)。决定书内容如下:2013年05月10日09时3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在顺义区张镇良山村委会南侧50米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取水计量设施不正常、不能准

原标题: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注册号:110113001927773,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良山村委会南侧50米,2013年10月18日企业名称变更为北京莲花山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取水计量设施不正常、不能准确计量,累计拖延缴纳、拖欠水资源费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顺水罚字[2014]第08号)。决定书内容如下:2013年05月10日09时3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在顺义区张镇良山村委会南侧50米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取水计量设施不正常、不能准确计量,累计拖延缴纳、拖欠水资源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柒仟壹佰贰拾叁元贰角贰分的行政处罚决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或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北京市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民政局综合办公楼顺义区水务局1202室

电话:010-69443768、010-69416404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

2016年5月14日

标签:北京市 石园 顺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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