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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非衔接,视频调解面对面


来源:法制日报

2015年下半年,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发了“诉非衔接网络平台”系统,在全市两级法院、乡镇法庭和诉非衔接成员站点统一安装,与全市11200部民调通手机终端对接,与人民调解平台的民调数据共享,构建起全市诉非衔接网上互联互通平台。如今,邢台法院系统的法官和民调员不仅实现了网上委派、委托和邀请、传送文件、远程培训、业务交流,还能和当事人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视频通话,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面对面”“零距离”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原标题:诉非衔接,视频调解面对面

□ 文/图 本报记者 周宵鹏

“王主任,村里那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的怎么样了?还有没有法律问题不清楚的?”近日,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汪镇人民法庭庭长张樱一来到办公室,就打开“诉非衔接网络平台”,与该镇后晋祠村人民调解员王建军进行视频通话。“没问题,一切顺利!”电脑屏幕那头,王建军自信地说。

2015年下半年,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发了“诉非衔接网络平台”系统,在全市两级法院、乡镇法庭和诉非衔接成员站点统一安装,与全市11200部民调通手机终端对接,与人民调解平台的民调数据共享,构建起全市诉非衔接网上互联互通平台。如今,邢台法院系统的法官和民调员不仅实现了网上委派、委托和邀请、传送文件、远程培训、业务交流,还能和当事人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视频通话,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面对面”“零距离”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邢台法院在‘一乡一法庭’的基础上,构建起‘互联网+诉非衔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将大量的线下纠纷化解活动搬到线上进行,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减少了案件的诉讼率。”邢台中院院长白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邢台的乡镇法庭已经成为稳固基层、维护平安的重要堡垒。

搭建平台整合诉非资源

在邢台市开发区沙河城镇东赵庄村一家工厂打工的浙江人柳某是邢台法院“互联网+诉非衔接”机制的第一位受益者。2015年年初,由于操作不当,柳某在工作中被机器轧伤造成截肢。事故发生后,双方在东赵庄村民调员李魁书的协调下,同意进行调解,但在赔偿标准、赔偿依据上,李魁书也把握不准。

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李魁书通过刚刚建立的“诉非衔接网络平台”与沙河城法庭庭长张文杰进行了连线。在视频通话中,张文杰详细介绍了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并把最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展示给柳某看。在法官的现场指导下,双方很快达成赔偿协议。随后,李魁书通过网络将协议传送到法庭,张文杰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柳某很快拿到了全额赔偿款。

2014年年底,邢台市在河北省率先实现“一乡一法庭”,每个乡镇法庭配备1名法官、1名书记员和若干名陪审员。“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有效整合了诉讼与非诉讼两个方面的资源优势,使法官和民调员随时随地保持密切联系,不仅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而且节约了审判资源,将一大批矛盾化解在了基层,让小平台有了大作为。

作为“互联网+诉非衔接”机制的试点单位,2015年7月,邢台市开发区法院最早开始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在诉讼和“与非诉”之间拉起一条网线。没多久,邢台市开发区各乡镇和村居就为诉非衔接工作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场所,配齐了桌椅、电脑、互联网、摄像头、语音设备等各种设施,实现全区调解网络的全覆盖,120多名民调员加入到开发区法院诉非衔接网络平台。

2015年下半年,邢台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开发区法院经验做法。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推广邢台“互联网+诉非衔接”的人民法庭工作新机制,通过网络视频调解解决民间矛盾的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所接受。

视频调解降低群众诉累

邢台市开发区东汪镇东汪村的彭某经营着一家建筑用具租赁门市,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他将一批建筑用具租赁给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邢台市平乡县的一处建筑工地。但直到2015年10月,该公司仍拖欠彭某租赁费153500元未付。为此,彭某在东汪村民调主任杨计辉的陪同下来到东汪法庭寻求帮助。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张樱多次与该公司平乡县工地的负责人进行联系,对租赁费数额进行核对,在基本数额确认后,该负责人表示还要征得公司浙江本部的同意。随后,在张樱提议下,彭某在东汪法庭的诉调对接室,平乡县工地负责人使用手机,该建设公司的法律顾问在浙江本部使用电脑,三方同时登录邢台中院官方网站上的“诉非衔接网络平台”,进行了视频通话。

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远在浙江的该公司法律顾问心悦诚服地说:“没想到河北邢台的法官这么有办法,三方当事人各处异地,就把这个矛盾解决了。”

远在外地的当事人参与调解尚且如此方便,当地的群众更是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矛盾纠纷。按照邢台法院诉非衔接流程,立案前,委派民调员调解;立案后,委托民调组织调解;审理中,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和法庭可以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引入“互联网+”模式后,整个过程都在网上进行,当事人可以在系统中自主选择调解组织和民调员,省去了奔波之苦。

相关数据显示,邢台进入法院的诉讼案件增幅同比降低5个百分点,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互联网+诉非衔接”机制对当前“案多人少”矛盾起到了积极的缓解作用。

扩大网络引入社会力量

今年1月,邢台市南和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车与白某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白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到法院打起官司。南和县法院经征询当事人同意,按诉前调解程序,将该案委托南和县交警大队调解。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要求进行司法确认。南和县法院得到确认申请后,速裁庭法官立即乘车赶到交警队,在审查调解协议后,当场裁定对协议的效力予以司法确认。从当事人申请到司法确认程序全部完成仅仅用时20多分钟,当事人对法院办案效率非常满意。

截至目前,纳入邢台法院“诉非衔接网络平台”的有15家市直综治部门、300多家县直综治部门和乡镇村465个基层组织,由1500多名陪审员、5000多个民调组织、10000多名调解员组成,形成纵向各级法院和村居都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和调解人员,横向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分别与同级综治单位诉调对接的“一纵三横”调解网络。

“‘互联网+诉非衔接’将调解服务前移到最基层,不仅有利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更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邢台中院副院长田国英说。

运行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邢台法院委托非诉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238件,调解成功965件,成功率达77.9%;邀请非诉调解组织协助调解案件258件;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予以司法确认221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和“调解不出门”正在变为现实。

“诉非平台就是好,免去总往法庭跑,省时省力又方便,直接能和法官谈,工作作风整顿年,法院打在最前沿,三严三实抓落实,为了百姓把事办,矛盾化解萌芽期,再去调解就不难。”在邢台法院“诉非衔接网络平台”的网上留言里,开发区留村镇六方村民调员李同兴如是说。

图① 邢台市开发区法院沙河城法庭法官张文杰正在通过“诉非衔接网络平台”与民调员沟通。

图② 邢台法院诉非衔接网络的中心——邢台中院诉非衔接服务中心。

标签:中院 裁定书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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