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法"规定:患精神病的人不得任用为警察
2016年03月11日 10:01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3月1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人事总处”提出“警察人员人事条例修正草案”,新增罹患精神疾病或是身心状态违常的人不能任用为警察的条款。
原标题:台湾修"法"规定:患精神病的人不得任用为警察
华夏经纬网 2016-03-11 09:38:07
华夏经纬网3月1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人事总处”提出“警察人员人事条例修正草案”,新增罹患精神疾病或是身心状态违常的人不能任用为警察的条款。
据报道,台“行政院人事总处”在昨天的“考试院”院会中报告警察人员人事条例修正草案的内容,这个草案版本已在2014年9月送至“立法院”,不过因为“立法院”届期不连续的关系,“行政院”必须在第九届“立委”上任之后重新请“考试院”会议衔后再送到“立法院”。
根据修正草案内容,新增“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状况违常,经主管机关委请两位以上相关专科医师咨询,并经主管机关认定不能胜任职务”的人不能任用为警察。
“考试院”的建议文字则是“经过教学医院专科医师证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状态违常,并经主管机关认定不能胜任职务”的人不能任用为警察。
草案说明中指出,警察与一般公务人员有别,因此有异于一般公务员的考虑,警察如果有精神疾病或身心状况违常,若任用为带枪执法的警察人员,会造成社会大众不安,因此任用资格应该比一般公务员更严格和审慎。![]()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视频
-
李咏珍贵私人照曝光:24岁结婚照甜蜜青涩
播放数:145391
-
金庸去世享年94岁,三版“小龙女”李若彤刘亦菲陈妍希悼念
播放数:3277
-
章泽天棒球写真旧照曝光 穿清华校服肤白貌美嫩出水
播放数:143449
-
老年痴呆男子走失10天 在离家1公里工地与工人同住
播放数:165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