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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王树茂:“得罪人我不怕, 但是得罪法律,我承担不起”


来源:新快报

从外表上看去王树茂更像一位学者,中等身材、身形清瘦,细框眼镜后面是炯炯有神的双眼。交流时,语速平缓,很难相信他就是在庭审中舌战律师的公诉人。

原标题:检察官王树茂:“得罪人我不怕, 但是得罪法律,我承担不起”

日期:[2016-03-06] 版次:[B02+] 版名:[人物周刊] 字体:【大中小】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郭晓燕 周聪

从外表上看去王树茂更像一位学者,中等身材、身形清瘦,细框眼镜后面是炯炯有神的双眼。交流时,语速平缓,很难相信他就是在庭审中舌战律师的公诉人。

他是众多检察官中的一员。从事这份工作的他们,在许多人眼中是神秘的,是遥远的。“让善良的眼睛不再流泪,让罪恶的灵魂永远忏悔”,是他们的原则,也是他们的基本要求。

一场长达53天的诉讼

庭审

2014年2月,一起涉黑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9:00,王树茂等四名检查官,身穿深蓝色检查制服,坐在公诉席上,此时离开庭还有30分钟。

在王树茂左手边是由多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王树茂的右手边是两排共34个座位的被告席。

对面辩护席上黑压压的一片,是本次庭审的“对手”——为一众被告出庭辩护的38人辩护律师团。

离开庭还有20分钟,法庭内鸦雀无声,气氛显得十分压抑。

“扑通、扑通……”王树茂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跳声,看看手边那一叠叠厚厚的起诉材料,他的心稍微平静一些。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放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务、开设赌场、妨害作证、骗取贷款、非法持有弹药、绑架勒索……被告们的一起起罪状浮现在王树茂脑中。他的心里只浮现出一个念头:“要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曾经的军事法庭法官,现在的检察官,沉浸司法领域多年的王树茂,早已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因为开庭而紧张是什么时候……他心里清楚,自己之所以如此,全因该案件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硬骨头”

这是一块怎样的“硬骨头”?它涉及34个被告、13个罪名、18个受害人:复杂程度从抓捕过程,到延期审理,再到移送的过程可见一二。

2012年6月,约300名武警、特警等包围惠东县富星商贸广场,包括胡伟星在内的数十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胡伟星被捕后,案件由惠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惠州检察院的排期,案件原本在2012年12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但审理没能如期进行。第一次延期后,案件预备2013年1月底开庭,但又没能如期进行,而是移送至广州中院,并由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树茂清楚地记得,当时从侦查机关送来的相关卷宗大概有100多份,记录着满满的恶行:民事官司败诉,指使手下用硫酸泼伤法官;办理土地转让缴税问题不成,授意他人拦截殴打地税局副局长;为强行开发土地,指使人放火烧掉菜农33间寮棚;为报复举报自己犯罪的当事人,雇凶将其双手砍成重伤……

为了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王树茂在翻阅所有被告人的证据材料后,梳理出30多个侦查取证疑点,由侦查机关出具情况说明和合理解释,七次只身前往惠州取证。

取证进行得很顺利,完整的证据链还原了事实,正当王树茂以为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让他万万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在开庭前,20多名被告人陆续翻供,全面质疑证据的合理性。证据链再次被剪断,王树茂不得不重新开始。

“全体起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庭前告示,庭审拉开帷幕。

在这场诉讼中,王树茂和他的同事将面临的是38人庞大的辩护律师团。这场庭审有多难,从两个时间点可以看出:上午9时30分开庭,直到16时30分公诉人才开始宣读起诉书。一整天的庭审中,仅仅走完了检方宣读起诉书程序。

休庭

上午9时30分许,刚刚开庭,胡伟星刚进被告席就把“冤枉”字条举过头顶,引起法庭一阵骚动。主审法官只好宣布休庭。

重新开庭后,整个庭审气氛剑拔弩张,在接下来的过程中,以王誓华领衔的一众被告人律师团,针对法庭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甚至法官、公诉人的每一句话,都展开了咄咄逼人的质疑和异议。

主审法官正要开始宣读法庭程序,辩护人就针对第一被告胡伟星的国籍身份问题提出了异议。并认为庭审涉嫌违法,当庭申请审判长回避。主审法官随后宣布第二次休庭,就律师提出申请法官回避问题请示法院院长。

庭审恢复。法官的话几度被打断,只好说:“能不能尊重一下我?”

11时05分,休庭。11时22分,休庭。14时16分,休庭。在激辩声中,主审法官宣布第五次休庭。

16时30分,当天开庭5个多小时(中午休息约1个半小时)后,终于轮到公诉人站起来宣读起诉书。

律师打断认为应先进行非法证据排除,法官表示自会安排好流程。当王树茂跟同事读完起诉书,时针已过17时30分。法官宣布暂停庭审。

在第一天的庭审现场共五次休庭,此次庭审更是开至凌晨。

激辩

庭审的第二日与第一日一样,进展非常缓慢。某辩护律师再度申请审判长回避,并高喊:“你的决定无效!”

王树茂忍不住厉声说:“请审判长维护法庭秩序!”

问询阶段,控辩双方如针尖对麦芒般,对对方的询问提出异议。

“被告人,现在公诉人向你发问,你所说的保安队伍……”

“反对!队伍二字带有倾向性。”

轮到辩方律师团提问时,气氛也并没有丝毫缓和。

“我是你的辩护律师,现在我向你发问,公安人员在审讯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审判长,这是诱导性提问。我提出反对。”

“辩护律师换一种方式发问……”

这是一场激烈的庭审,大多数时间是控辩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的较量,有时候停下来,王树茂才发现嘴唇已干燥得裂开口子,嗓子更是有点冒烟。

庭审预计将持续10-15天,可事实上,整个庭审长达53天。后来被司法界称为“马拉松”式庭审。

庭审前,王树茂还专门为应对律师团,制作了一份出庭预案。在预案中,王树茂模拟并预设了庭审中律师团有可能提出的各种辩护意见,共480多个询问侦查人员的问题,并以此列出系统的答辩提纲。

可事实上,答辩提纲完全不够用,辩护人与被告的表现远远超出王树茂的准备范围。

每当庭审结束,在回单位的车上,疲惫的检察官们马上就进入梦乡……

等到整个案子庭审结束,王树茂才发现,自己的体重整整瘦了4公斤。

提审中的冷与暖

长期担任刑事案件检察官的王树茂认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犯罪者并非都是十恶不赦的恶魔。法律的惩罚报应与人性的呼唤感召,两者不可或缺。

这是一起因仇视、报复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案件侦查终结,进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但王树茂接到案件材料时,一连串的疑问从他脑中浮出:他为什么要报复?他是怎么杀的人?他到底是“故意伤人”还是“故意杀人”?

带着种种疑问,王树茂与另一位同事来到看守所审讯室提审犯罪嫌疑人小张。在王树茂看来,小张中等个子、清瘦、秃顶,神情憔悴,哈欠连连,背靠椅子斜坐着,露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

“人是我杀的,不用问了,写好了我签字画押。”

“能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么?”

“先给我来根烟。我就告诉你。”

“先说,说完给你。”

“当年,女友卷走了我全部身家,于是我铤而走险入室抢劫,被判八年。我在狱中发誓一定要报复。”

“那个被你杀的是你女友么?”

“出狱后,苦于未能找到前女友,于是迁怒于曾与她在一起的另一个女孩。”

“你怎么杀的?”

“2011年3月,我把她骗到某宾馆房间,同时以聘请家政人员面试为由,把一名中年女子骗到宾馆。计划是:迫使她打伤或打残中年女子,让她也尝尝坐牢的滋味。谁知她俩突然反抗,那女孩首先逃出房间,我到走廊用刀将其捅死……”

至此,王树茂才确认小张是“故意杀人”。

供述完,小张的话却没完,并打开了话匣子,王树茂并没有打断小张,反而耐心倾听、偶尔插话,从谈话中得知:小张的人生基本上与看守所、监狱联系在一起。

“我一生愧对四个人。母亲、妹妹、弟弟和无辜的被害人。当时本不想杀人,只是场面失控,慌乱中把她捅死了。”

“因为劳动教养,我失去了工作单位,人生轨迹也彻底改变了。假如当初,还在湖南老家上班,就不会南下广州认识女友,就不会去抢劫,不会报复杀人,也就不会走上今天的不归路……”

“法律是冰冷的,但我们可以用温暖的方法来处理。”王树茂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公诉人,任何时候都不能以道德卫士自居,除了揭露、证实冷冰冰的犯罪事实,还必须秉持悲天悯人的人道情怀,走进嫌疑人的内心世界,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王树茂:

“用无情的目光论事,用慈悲的眼光看人”

新快报:检察官在你看来是一份怎样的工作?

王树茂:很多人以为检察官是个“二传手”,将侦查部门的材料往法院一递就行了。其实检察官恰恰相反,是对证据材料的进一步核实。有罪的我们坚持,证据不足的我们将做不起诉处理。

新快报:一个合格的检察官应该是怎样的?

王树茂:用无情的目光论事,用慈悲的眼光看人。检察官并非一味地穷追猛打,所做无非是为了司法公正。专业、精准、较真是检察官应具备的条件。

新快报:有人因为案件找你说情么?

王树茂:这个肯定有,早些年会有熟人打电话来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等,又或者律师说想请我吃饭什么的,我都会请他们在工作时间来检察院面谈。

新快报:不怕得罪人么?

王树茂:得罪人我不怕,但是得罪法律,我承担不起。而且我相信,真正的朋友会理解我的。

标签:败诉 合议庭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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