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区供销社原主任 林天明受贿获刑十年
2015年06月17日 13:44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都讯 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近日,由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林天明(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秀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林天明在担任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及主任、莆田市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944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非法所得。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视频
-
李咏珍贵私人照曝光:24岁结婚照甜蜜青涩
播放数:145391
-
金庸去世享年94岁,三版“小龙女”李若彤刘亦菲陈妍希悼念
播放数:3277
-
章泽天棒球写真旧照曝光 穿清华校服肤白貌美嫩出水
播放数:143449
-
老年痴呆男子走失10天 在离家1公里工地与工人同住
播放数:165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