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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集体土地村官获刑


来源:海峡都市报

●宁德蕉城区南埕村第十村民小组组长陈庆旅,非法转让集体土地3.26亩,获利172万元。陈庆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10万元。

原标题:转让集体土地村官获刑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多地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案件。

●2011年至2013年间,大田县均溪镇后华村党支部书记严序泽、村委会主任共同贪污公款4万余元、受贿各3万元。此案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霞浦县海岛乡文澳村党支部书记陈崇明,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燃油补贴款31.97万元;个人侵吞造福工程补助款4.55万元;索取贿赂款1.55万元。陈崇明获刑十年六个月。

●福鼎市运输管理所副所长颜孙程、水运股副股长李雷,虚报骗取并私分油补资金8.43万元。二人获刑五年六个月。

●宁德蕉城区南埕村第十村民小组组长陈庆旅,非法转让集体土地3.26亩,获利172万元。陈庆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10万元。

●古田县城西街道樟上村党支部书记胡纪生、村民主任林进国等人,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4.35万元。胡纪生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林进国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标签:党支部 省纪委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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