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林州公布刘保青受贿案情说明 不存在逼供制造假案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郑州5月2日专电 近日,网上出现《权大于法 河南林州领导授意办案人员逼供制造假案》、《【惊曝】林州治安副大队长无声走失七天七夜的真相》的论坛帖子,称原林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保青被当地检方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制造假案。

原标题:林州公布刘保青受贿案情说明 不存在逼供制造假案

人民网郑州5月2日专电 近日,网上出现《权大于法 河南林州领导授意办案人员逼供制造假案》、《【惊曝】林州治安副大队长无声走失七天七夜的真相》的论坛帖子,称原林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保青被当地检方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制造假案。

5月1日,林州市检察院向本网发来关于刘保青的受贿的案件情况说明称,刘保青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均未提出办案人员对其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办案行为。

该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3月份,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刘保青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3月28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刘保青立案侦查;3月29日,依法对刘保青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4日,依法对刘保青决定逮捕;6月12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9月30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以刘保青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12月19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刘保青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均未提出办案人员对其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办案行为。在法院一审、二审过程中,刘保青及其辩护律师提出检察机关对刘保青存在刑讯逼供的辩护意见,经法院审理认为,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王国峰 常力元)

标签:二审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

人参与 评论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