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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黑洋工”:月工资两千 每天在毒车间工作10小时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4月30日电(李挺)春节过后,福建省制鞋、电子、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紧张现象凸显,加之受国内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企业铤而走险,非法雇佣毗邻国家人员。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1至4月份已查获“黑洋工”300余人。福建省数十家企业因雇佣“黑洋工”受到查处,面临高额处罚,人事主管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原标题:福建“黑洋工”:月工资两千 每天在毒车间工作10小时

人民网福州4月30日电(李挺)春节过后,福建省制鞋、电子、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紧张现象凸显,加之受国内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企业铤而走险,非法雇佣毗邻国家人员。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1至4月份已查获“黑洋工”300余人。福建省数十家企业因雇佣“黑洋工”受到查处,面临高额处罚,人事主管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据悉,这些“黑洋工”多数来自与我国接壤的东南亚国家,因其文化、生产水平有限,大多从事无技术含量的低端工种。2014年,福建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处理外籍“黑工”超过700人;今年1至4月份,公安机关加大查处“黑洋工”力度,查获人数已达300余人。

“黑中介”抽走“黑洋工”每月工资20%至30%

据了解,“黑中介”在这条跨国非法务工利益链条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有些是原本从事劳务派遣、代招工人的中介公司或“工头”,有些则是长期在华非法务工的外国人转变成的“蛇头”。据悉,“黑中介”除收取“黑洋工”一定数额的介绍费外,还在“黑洋工”每月工资内抽取20%至30%作为管理费。

2014年底,福建省南平市公安机关在一肉鸡加工厂内查获近90名“黑洋工”。这些人员通过“黑中介”的招募、引带,从我国边境翻山越岭非法进入我国境内,再乘坐大巴直奔福建省非法务工。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该批人员都是通过同一个“黑中介”介绍入厂。经过深入调查,最终分别在南平、广东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为外籍“蛇头”。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已被我公安机关逮捕。

“黑洋工”足不出厂 在有毒车间每天工作10小时

2015年初,福建省莆田市公安机关在一电子厂内查获7名“黑洋工”。经调查,这些“黑洋工”抵达后,为防被抓获,便藏匿在工厂内,吃喝拉撒全在厂内解决,基本与外界隔绝。

由于缺乏工作技能,他们只能选择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招收本地工难的企业。他们甚至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要在散发着有毒气体的封闭车间内每日工作10小时以上,却也仅仅能获得每月不足2000元的工资。同时,由于没有合法的就业身份,他们不能够参加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一旦发生工伤、疾病就有可能无法得到及时救治。

目前,这批“黑洋工”已被公安机关遣送回国。

“黑洋工”挤占福建省劳力资源 带来安全、治安隐患

当前,福建省就业压力仍然较大,人口压力逐年递增,大量来自毗邻国家的“黑洋工”涌入挤占了省内经济、劳力等资源。

此外, “黑洋工”已引发了社会治安问题。一些“黑洋工”之间发生争执斗殴进而致人死亡,有的则因无法找到工作而从事抢劫、绑架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公安部门提醒:非法雇佣外国人违法成本高昂,勿越法律雷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非法入境外国人将被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就业外国人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居留外国人将被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责令承担所有遣送费用。

标签:外国人 居留 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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