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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涉贪污受贿“一把手”多达48人中纪委网站图解红色通缉令百名外逃人员


来源:法制日报

2014年1月,中央领导要求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201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2014年7月,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同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贪官投案自首。

原标题:60%涉贪污受贿“一把手”多达48人中纪委网站图解红色通缉令百名外逃人员

制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已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正在全球范围追捕。

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人员。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十分重视同成员国执法机构的合作,多次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的发出,足见中国反腐追逃的坚强决心和雷霆手段。

追捕外逃贪官的步伐,从2014年起日趋紧密:

2014年1月,中央领导要求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201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2014年7月,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同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贪官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北京APEC会议为国际反腐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与实践平台。在APEC会议上,21个经济体就反腐合作达成共识,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宣布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APEC北京会议构建了亚太地区国际反腐新秩序。

在2014年11月召开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讨论增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议题时,指出要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这一意见在G20峰会公报中得到充分重视:“我们核准支持增长和抗风险的《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我们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2014年,在开展追逃行动、搭建国际合作框架的同时,对于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工作也在进一步推进。去年,中国完成了11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使这两类条约总数达到91项,实现了各大洲覆盖。即使涉及一些没有签署引渡协议的国家,追逃和引渡工作仍然可通过个案操作方式进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曾总结说,回顾我国2014年以来的一系列国际反腐合作工作,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构建了以追逃追赃为核心的国际反腐新秩序。

这一国际反腐合作亮点,也决定了我国在未来国际反腐合作中的主要任务。高波认为,国际反腐合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探索实质性执法合作。

“国际反腐合作,应该从易到难,切忌贪大求全。总而言之,实质性合作是国际反腐合作的关键。”在高波看来,开展实质性的合作,意味着在已有的机制化平台上更积极更主动地开展执法合作。

此次,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等渠道提请有关国家执法机构加强合作,当属国际反腐实质性执法合作。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球通缉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是“天网”行动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追逃追赃效率。当前,追逃追赃的力度逐步加大、方式不断创新,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我们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执法合作,充分运用各种资源,使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把他们抓回来绳之以法。

本报记者 余飞 综合报道

标签:追逃 犯罪嫌疑人 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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