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选2000万人提前投票 选民55%选奥巴马
2008年11月03日 06:50大洋网 】 【打印

峰眼观美

11月2日

烈日下苦等奥巴马3个钟

今天一大早就爬起来,赶在10点前去和我的同事会合,因为今天我要去的地方真的挺远。那个地方叫Pueblo(西班牙语意为“城镇”),位于丹佛以南192公里处,开车过去要两个多小时。到那去干吗?因为奥巴马将在那里出席拜票活动。

来到Pueblo时已经将近下午1点,离会场还很远时就看见一条恐怖的人龙,沿着这座小城的主干道,从东向西绵延了将近两公里。当然这次我不用再排队了,因为事先《落基山新闻》报已经为我做好了一切联系工作。通过特殊通道,经过保安和警犬的全面检查,我进入了媒体区,站到了正对演讲台不到10米处的摄影记者席上!我甚至有自己的预留位置,和《新闻周刊》的记者站在一起。这真是出乎意料。

在烈日下苦等了将近3个小时,在特警狙击手的监视下看完了克拉克将军和奥巴马夫人的轮番演说后,我终于等来了今天的主角、同时也是台下选民心目中的下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

当奥巴马小跑着走上演讲台时,台下的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我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目睹这位很有可能入主白宫的偶像级名人,通过照相机镜头似乎伸手就能触摸到他,这种感觉实在无法用言语形容。

峰哥观察

11月2日

请看奥巴马的手指

今天终于在科罗拉多州Pueblo 亲眼看到了奥巴马本人。与从电视上看相比,奥巴马比我原先想象的要稍显老态一些,可能是舟车劳顿所致。不过这是很其次的东西了。通过现场看奥巴马的演讲,我觉得自己看到了他能笼络到如此多选民的原因。

我必须说,奥巴马是一个很聪明的家伙,从他的肢体语言就能看出来。从入场开始,奥巴马就一直保持着小跳步的姿态,这让他显得充满了活力。他与选民的握手也并不是毫无停留,而是有足够时间让人真切感觉到他的存在。

等到了演讲台上,天啊!请让我们注意他的手指!每当他说到“改变”这个词,他总是伸出食指,卷曲着指向人群,同时向内的手指也意味着指向的还包括自己。此外,他在挥舞手臂的时候,总是摊开手掌,或者是手指微拢,而不是像麦凯恩一样,动不动就挥舞拳头,充满了侵略性。

再说说他选择的上场时间。初冬的下午4点,太阳正在西斜,阳光正好能照在他的脸上,不留任何阴影。另外,根据一些演讲名家所说的,下午4点到6点这段时间,人的心理防线是最为脆弱的——希特勒就经常选择这个时间发表演说——不过我并没有将奥巴马比喻成希魔的意思。

此外,如果各位留意的话,每次奥巴马和麦凯恩相遇握手时,奥巴马总是刻意保持眼睛朝下看的神态,这也给人一种占优势的感觉。也许就是因为这些小小的细节上的占优,奥巴马最终可能赢得大选。

11月2日

候选人行程

上午

在宾夕法尼亚州(11:45)瓦林福德镇的Strath Haven 高中出席竞选集会。

下午

夫妇在俄亥俄州( 3:45)克利夫兰市,与特别嘉宾、有“蓝领摇滚教父”之称的布鲁斯斯普林斯廷一同出席名为“我们需要改革”的竞选集会。

晚上

在新罕布什尔州(6:15)彼得伯勒出席竞选活动。

夫妇在佛罗里达州(7:15)代顿海滩出席名为“我们需要改革”的竞选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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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剑峰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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