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今向凤凰卫视公布击沉中国货船事件独家画面
2009年02月23日 22:12凤凰卫视 】 【打印已有评论0

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边防总局23号向凤凰卫视公布独家画面,总局新闻发言人(诺季列娃)表示,俄联合执法调查专案组对边防舰艇当事者的调查基本结束,俄边防炮艇执法未过度,造成中国货轮沉没事件的直接诱因是货轮违犯俄出入境法,在遭到俄执法炮艇开火告警後,强行闯关,货轮的印尼籍船长将遭到十年以下牢狱。

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的边防发言人指出,目前,俄罗斯联邦有关部门对边防部队当事舰船的调查已基本结束,俄方将在本周向媒体公布现场录像。目前由哈罗夫斯克军事检察院和符拉沃斯托克海运交通检察院正在继续对货轮当事人进行调查。根据俄罗斯刑事条例,执法部门已对“新星”号船长刑事立案。

这位发言人表示,中国“新星”号货轮船长为印尼藉菲律宾人。

船东代表强调,船方认为俄方的说辞是含糊的,始终没有说到底是不是在公海上开的炮。即使船长指挥不当,俄方也没有权力开炮打货船。如果俄方怀疑船上有偷渡人员或盗运物资,可以登船检查,军舰有无数种办法来使商船停下来,而不应开火。

边防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俄边防船10:51分“被迫”开火仍无法阻止中国货船   17:00边防军“被迫”向中国货船驾驶室开火,最终  货船停止前进。

目前的法律焦点是:俄方强调在俄专属经济区内开火,船方认爲是在公海开火。中方船东拿不出确凿的法律证据;而俄方对此驳斥,根据货轮船最快船速直线计算结果和导航雷达记录,中国货轮的被截地点证明,船东声明不被调查组侦查采用。

中方提出另一种交涉是,商船并没有对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仅仅是违反了行政管理的规章,这在中国国内,最多是海事部门的行政处罚,进行罚款或调销船长的执照证书。

但是俄方专家表示,俄方与中方思维习惯不同,俄罗斯执法从来不看主人是谁!没有必要上纲上限,应依法办事,重证据重事实。

最新进展:

新星号船东就俄立案调查该船船长发表声明

在俄罗斯被击沉的中国货船船长被俄刑事立案

俄方对沉船事件进行调查 暂时软禁三名被救船员

早前报道:

俄方将炮击中国货船案列为刑事机密 陈述开火过程

中方对俄方就新星号事件表态无法理解、不能接受

“新星”号所属公司要求俄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媒体称俄边防军未及时解救中国货船船员

相关视频:

香港货轮遭俄罗斯军舰袭击 遇海浪后沉没[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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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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