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迅雷
正当中俄双方在“贷款换石油”的合同上达成一致、签署250亿美元石油贷款协议之际,传来一个不幸消息:2月14日情人节那天,一艘中国货船“新星”号在俄罗斯海参崴附近海域遇险翻沉(另有报道则说俄舰击沉了这艘 “不听劝阻”、“擅自离港”的中国货船)。船员有8人获救,其中有印尼人和3名中国人;另有7名中国船员失踪。(2月19日《新京报》)
这事在网友那里立刻引起强烈反响,某门户网站的跟帖评论不到半天就达到上万条,受网友支持度很高的跟帖,多为那些激烈的言词,比如“海军应该有所反应”、“第三次世界大战要来了,兄弟姐妹同胞们同志们,准备好,干”、“我国有点阳刚不起来”之类。
国际海事问题,种种纠纷的原因和来龙去脉往往都比较复杂,不是用街角社会的街头法则就能妥当解决的。国际货船通常都是“复杂的船”,一艘船几乎就像个“联合国”,制造是一个国家,船主可能是另一个国家,注册又在别的一个国家,悬挂的旗帜又是一个国家,船上货物则属于其他国家,雇用的船员可能来自好几个国家……“新星”号货船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对待国际海事纠纷问题,理性是很重要的,动不动叫嚷“干”的人,显然无法真正妥善解决问题。
货船或许起因于商业纠纷,而演变为外交事件是可能的。要理性维权、理性解决,有外交的路径,也有法律的路径。有的国际影响较大的事件,外交交涉、海事诉讼之外,国际社会和联合国介入也是有可能的。
早在1985年7月,发生了著名的“彩虹勇士”号被炸事件。“彩虹勇士”号是“绿色和平”组织的旗舰,原为一艘退役的英国三桅机帆船,在荷兰注册,它在全球范围航行,从事反对捕鲸、反对核试验、反对砍伐原始森林等绿色环保活动。当年该船驶往南太平洋,抗议法国在穆鲁罗瓦岛进行核试验;在途经新西兰奥克兰港时,被两名法国特工炸沉,由此酿成了法国和新西兰的一场外交危机。但问题的处理,终究是理性的,并不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我也炸沉你的一艘船。历经一年的调查交涉之后,在联合国秘书长调解下,法国和新西兰两国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法国总统出面正式道歉,法国向绿色和平组织赔偿损失700万美元,事件终于在各方妥协中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历史上,我国的国际商船经历过许多风风雨雨,并不仅仅是在亚丁湾遭遇海盗那么单一。最典型的是“银河号”事件:1993年7月23日,美国以获得情报为由,指控中国“银河号”货轮向伊朗运输制造化学武器的原料,坚持要对“银河号”进行检查,并威胁要对中国进行制裁。8月28日,中国同意美国派专家对停泊在沙特阿拉伯达曼港的“银河号”进行检查。当时,国人普遍心态是中国“遭到耻辱”。
解决种种外交事件,最需要沉着冷静。时任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的沙祖康临危受命,代表中方前往处理这起事件,表现相当出色,当美国人翻箱倒柜的时候,他还潇洒地躺着看书呢。沙祖康后来回忆说,同意上船检查是中央的决策,“两害相权取其轻”。他说,“拒绝,窝囊,我们就要背黑锅;让他们去查,某种程度上我们受到了侮辱,也窝囊。但是两个窝囊中选择了第二个。等这个事情的真相查明了,那窝囊就是他们的。”说得多好!最终经检查确认“银河号”没有什么违禁化学品,美国只好认错道歉,“窝囊”最终抛给了他们。
对待国际事宜、解决外交问题,“狭隘民族主义”的做法绝非妥当选择;狭隘情绪本身就是“小样儿”,我曾说过一句话:大国最忌小样!(徐迅雷 原题:理性对待国际海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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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俄击沉中国货轮对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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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迅雷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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