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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允许女警着裤装和孕妇装参加正式活动
2009年10月08日 16:39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首尔10月8日电(记者班威)韩国警察厅8日表示,根据最新公布的《警察制服规则》修订案,将放宽女警在正式场合的着装规定,允许女警穿警裤和孕妇用警装参加正式活动。

根据该修订案,今后警方活动的指挥官可以根据女警的意见在裙装和裤装间做出选择。但出于统一性考虑,不允许女警自由选择。同时警察礼服还将增加孕妇用警装,怀孕的女警也可以参加活动。而根据此前规定,女警参加警方举行的正式活动时,必须穿裙子,同时还规定孕妇也要穿正装参加活动,而孕妇一般无法穿正装,因此根本无法参加。

目前,这一修订案已进行立法预告,预计最早将于年底实施。

孕妇装   裤装   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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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威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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