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提扁案六瑕疵 吁“监察院”调查
2009年09月14日 08:11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9月14日讯 吕秀莲邀集法界人士讨论扁案,质疑司法审判过程明显遭政治力介入,且许多外界的质疑,并非只是空穴来风,呼吁“监察院长”王建煊尽速启动调查,否则特侦组恐怕将成为另一种形式的警备总部。

据台媒报道,吕秀莲指出,扁案在司法审理过程中,有六个令她质疑的部分,分别是政治明显介入司法、特侦组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检方搜索及侦讯方式有瑕疵、扁遭长期羁押已违反司法人权、台北地院合议庭“违宪违法”,以及司法对扁及马英九的态度明显是选择性办案。

吕秀莲说,以“国务费”来看,扁在庭上的辩论陈述很多,但判决书根本不采信扁的说法;且不只扁而已,就连“总统府会计长”、“主计长”的证词,尽管都透过公设辩护人逐一引述,但同样没有获得法官重视,这点就是明显的选择性办案。

前扁案委任律师郑文龙也表示,包括“总统府”相关会计首长,都说“国务机要费”的惯例就是领据结报,算是“特别的特别费”,因此他有信心扁案进入二审、三审时,很有机会打到无罪判决。只是,未来是否可能归队再帮扁诉讼,他仅低调的说还要再与扁讨论,但绝对会建议扁一定要上诉。

此外,吕秀莲也不满地说,法官须依法定职责独立审判,但一审判决书却引用宋朝诗文,“到底法官是在扮演国文老师、牧师还是上帝?”吕秀莲并呼吁法官,应从法律规定辨别是非,而非用千年古诗来加强自己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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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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