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一审宣判 台“最高检”向法院表达敬意
2009年09月11日 19:3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判决扁家4大案。当初起诉扁案的“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北院以集中审理方式,积极进行审判程序,并依法判决,对此表示敬意。

“最高检”表示,侦办台湾重大贪渎案件,是特别侦查组的法定职掌,且为责无旁贷职责,为整肃官箴、澄清吏治,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及贪渎等案,向以严守法律正当程序,秉持公正客观立场,行使相关侦查、起诉及公诉等职权,并尊重法制态度,面对法院判决结果。

“最高检”指出,特侦组起诉的主张,大致为法院判决所认同。但判决所认定的相关事实、证据及理由,仍待接获判决书并详细研究后,再审酌是否就被告有利或不利部分,提起上诉。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邵丛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