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上演禁食戏码 据称是为保外就医制造条件
2008年11月14日 10:35中国新闻网 】 【打印

11月12日,台湾所有报纸都在头版及其它版面重要位置刊登陈水扁被声押的消息及相关新闻报道。台湾检方于1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声请羁押,陈水扁曾声称被法警殴打,而获准到医院检查,因此耽搁,法院方面至12日清晨才作出羁押禁见的裁定。随后,陈水扁被送往看守所。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中新网11月14日电 香港明报今日刊发驻台记者的报道称,陈水扁收押入监后仍然动作不断,除进行“禁食”抗议,还透过律师发表10大禁食宣言,意图鼓动支持者“站起来”声援。台湾政坛人士指出,陈水扁的“禁食”举动,是意图制造“保外就医”条件,免去牢狱之灾。

未采绝食方式 可保体力

陈水扁入监前,民进党人士就预言他会仿效云林县长苏治芬模式,进行“绝食”(不喝水、不吃东西)抗议,不过陈水扁采取的则是“禁食”(不进食、只喝水),这样的方式可以让他精神、体力保持更久,同样能达到“绝食”效果。

报道说,从民进党籍云林县长苏治芬因收贿遭收押,采“绝食”方式抗议后,民进党籍嘉义县长陈明文和陈水扁等身陷牢狱的绿营人物,都以“绝食”或“禁食”手段来抗议,形成南北串连之势,有意造成国民党“政治追杀”民进党的政治氛围。

台北看守所指出,阿扁入监后大都时间都在阅读诉讼数据,还特地跟所方借了一本《六法全书》(台湾法律全集),似在针对案情研拟脱困之道,因此昨天才会针对特侦组声押行动提出“未审先判”的3疑点,或许这也是他采“禁食”保持精神的目的。

报道认为,陈水扁是律师出身,熟谙司法诉讼程序,他在法院裁定声押庭时,以“法警打他”手臂受伤为由,要求赴医院验伤,据说还曾要其女婿、骨科医师赵建铭看诊,都有政治意图。但想以“禁食”方式达到“保外就医”,可能不容易,因为依相关规定,非要有咳血等10种危急症状、看守所内医护诊所不能处理才行,而必要时所方也能对其“强制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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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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