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搞“台独”的真相终于大白
2008年11月13日 11:07华夏经纬网 】 【打印

中央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称,我们曾经一再指出,陈水扁“以独遮贪”,如今他被羁押后,我们再回顾他的第二个任期,在两岸关系上的言行,一切就都更清楚了。

2004年扁连任后,中共开始积极准备对付“法理台独”,于是有2005年3月14日的“反分裂国家法”出台。扁必然乐在心中,因为“统独斗争”的形势有利于他趁乱大捞人民血汗钱。因此,面对“反分裂法”,他不仅未收敛“台独”言行,反而在同年双十演说中宣称:“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面积三万六千平方公里。”他在双十节,竟然发布了“台独”宣言,而且违背“宪法”中关于“国有领土”的规定,重新界定“国土”范围。可见他蓄意要用“法理台独”来和“反分裂法”对撞。

2006年,陈水扁宣布废除“国家统一委员会”和“国家统一纲领”,继续往“台独”路上狂奔,希冀刺激中共采取强硬动作,使他能够浑水摸鱼。

2007年,民进党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把两岸关系上最敏感的“正名”、“制宪”、“公投”、“台独”,全部都提了出来。陈水扁对此公开表示支持,于是又向台海红线逼近一步。

2008年,陈水扁发动“入联公投”,企图用公民投票方式,一举改变名称为台湾,并以此成立新“国家”。形势至此,中共方面愈感紧张,各界也都关注陈水扁此举是否将触碰“反分裂法”,导致中共依法将对台湾采取“非和平方式”。

所幸中共相当克制,加上国民党的势力与台湾人民明确的选择,“入联公投”没有通过,马英九也在大选获胜,“法理台独”的危险性云消雾散。

如果在以上扁的任一“台独”动作中,中共施以军事威吓,正好给扁提供宣布紧急状态的机会,或借机停止选举,把持权位不放;或干脆远走高飞,到海外享受贪污所得。可见扁完全不顾台湾人民的生命与财产,为了掩护自己的贪污、洗钱,可恶可鄙地不惜引爆台海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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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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